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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四转”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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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执法机构开展四转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强化依法履责意识,改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作风,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提高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素质,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促进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四转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转职能,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履职能力。

1.坚持依法监督。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纠正监督执法过程中错位、缺位、越位的现象;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推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卫生计生两个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优势互补,强基固本,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机制,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3.理顺执法职责。明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职责定位。综合监督执法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做到市、县二级权责清晰、执法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监督执法新机制

4.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国家卫计委和省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任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各类执法监督执法档案。

5.强化重点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计生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和警示作用。结合组织部署针对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做到有工作计划,及时报送行动总结。要按要求做好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建档率达100%,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违法情况严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一般性案件查处数据要达到被监管单位数的3%,最低为5件)。要及时报告各类网络数据和资料。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列入年终综合考评体系主要指标。

(二)转方式,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效能水平。

1.创新监督模式。充分利用卫生计生系统内部执法资源,积极探索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联动执法、区域协同、下管一级等监督新模式。市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着重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及参与重大跨区域案件的处理,促使监督重心下移。

2.拓宽执法方式。对一些重点难点领域的执法行动(如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等),要充分利用公安、检察、药监、工商等外部执法资源,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综合治理的局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3.推进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丰富监督执法取证手段,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装备。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全市推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和移动执法终端,全面提升执法效率。

4.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实际,适时选择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人口计划生育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制订相关技术指南。

5.推行网格监督。因地制宜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示范点、示范片区建设,总结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监督执法工作上新台阶。在县以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中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建立起网格责任为基础,日常巡查为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绩效考核为保障的工作模式。

(三)转作风,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

1.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法中做到语言礼貌、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亮证执法,程序完备。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通过执法进行普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要解决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慢半拍的现象,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各种数据、报数和总结的报送工作。

2.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卫生计生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推行政务公开。根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职责定位情况,公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结果等各项内容。完善各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权力运行规程,绘制监督执法权力运行图并予以公示。

4.强化执法稽查。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及层级稽查、定期通报等多种专项稽查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全过程覆盖全部执法活动的常态化稽查机制。继续做好制服着装管理、行政处罚案卷审核、执法案卷评查等日常稽查工作。

5.严格执法纪律。严格执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八项行为规范八项禁令。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四)转形象,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整体素质。

1.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考核录用、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动态管理机制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培训任务和年度培训任务

2.强化人才引领。认真实施省、市级两级首席监督员选拔、培训与聘用工作,发挥首席监督员的引领带头作用。通过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能竞赛、优秀案例评析、健康卫士评选,作为锻炼培养监督紧缺人才、基层复合型人才的有效载体。

3.加强文化建设。围绕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执法宗旨,组织开展全员阅读、文化讲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业精神讨论等文化活动。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提炼反映具有江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特点的核心价值理念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并广泛宣传

4.强化人员管理。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加强队伍管理,借用军事管理特有的组织形式、行为准则,培养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协调配合、拼搏进取的精神,增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严格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5.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定期发布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增设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曝光台栏目,定期通报各地案件查办情况。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开展四转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的四转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开展四转活动第一责任人,建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四转活动的内容、意义和成效,着力宣传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计生监督员良好形象,营造活动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专栏、专刊、信息等形式,生动展现广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人员的饱满工作热情和崭新精神风貌。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要充分调动广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开拓思路;要立足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着力在深化、细化上下功夫,创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四转活动工作方法,做到规定动作有板有眼,自选动作有声有色;要将四转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协调推进,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四)完善机制,务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在活动中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实施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各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履行综合监督法定职责;要结合综合监督机构考评机制和稽查机制,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切实巩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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