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行政权力运行

在线检阅: 搜索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赣州市卫生计生 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行政许可

访问量: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赣州市卫生计生 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有关精神,切实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定期报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信息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5〕18号)及《关于2015年江西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赣卫监督字〔2015〕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第一季度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第一季度共查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36件,罚款金额11.06万元。其中,公共场所卫生专业案件1件,放射卫生专业案件2件,医疗卫生专业案件24件,传染病防治专业案件9件,无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采供血卫生类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查处数量少。从各单位上报情况来看,第一季度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总量较少,需要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的力度。目前,仍有11个县级卫生监督所第一季度上报的案件查处数为“零”,说明部分单位案件查处力度不够,依法履职尽责意识尚需进一步增强。 

  (二)部分单位案件报送不及时。多数单位接到通知后,能及时梳理上报第一季度执法案件查处情况,但有少数单位虽经多次催报,仍未能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案件查处是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考评综合监督机构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案件查处为抓手,促进卫生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开创综合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要加强案件稽查督导。要建立健全稽查工作长效机制,将案件查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于连续三个季度案件查处数量排名落后的单位,除通报情况外,我委将抄告当地政府。 

  三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梳理每季度查办案件信息,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指导下一步综合监督工作开展。 

  四要切实做好数据填报工作。针对数据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明确如下:1、每个季度上报的案件数量应为该季度已执行到位案件数,同时各单位自第二季度开始,上报数据时需增设“本季度立案数”一栏;2、案卷编号统一填写执法文书编号;3、案件类别的分类方式统一按照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专业分类,即: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卫生,共8个专业类别;4、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核对数据,严格把关,严防出现明显逻辑错误;5、坚持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对上报案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坚持每季度定时上报。 

  附件: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2015年5月19日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