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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院感管理监督检查,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复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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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医源性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至十三日,兴国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了一年二次的医疗机构院感工作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以检查医疗机构院感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医疗机构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为重点,现场观察医务人员的消毒处置并查看工作记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共监督检查723家医疗单位,下达监督意见38份,采集医疗器械监测样品948份,待检测结果出来后用以评价各医疗机构的院感管理状况。

在加强医疗机构院感工作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该县还将乡镇以上医院院感工作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将村级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医疗器械消毒监测合格情况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验证挂钩,促使各医疗机构加强院感管理工作,从而提高了全县医疗质量,保证了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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