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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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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进驻窗口,各单位专业办事大厅:

  经中心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导意见》(赣办字〔2016〕35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赣市办字〔2016〕24号)精神,我委于去年组织开展了“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专项问题整治。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力度的要求,我委须跳出一般性工作范畴,把集中整治工作置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改作风、提效率”的高度,以更加完善、更加管用的措施抓紧抓好下一阶段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及中心管委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步骤安排,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落实“改作风、提效率”根本要求,重点查处群众办事“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窗口人员态度生冷、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通过查纠监管,综合运用谈话约谈、督导检查、履责报告、工作考核等方式,把查处整改作为推动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确保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群众对正风反腐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改作风、提效率”的要求在行政服务中心得到切实体现。

  二、工作安排

  (一)监督检查阶段(2-4月)

  通过日常巡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电子监察、群众评议等方式对机关效能、窗口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限期整改。

  (二)整改提高阶段(5月份)

  对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主体要立查立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进行“销号”整改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工作措施

  (一)专项检查

  开展政务服务工作“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效率低下、审批行为不规范、纪律观念淡薄、滥用职权、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发现并查实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前)

  (二)重点督查

  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开展审批事项梳理“回头看”,重点督查各进驻窗口是否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优化再造,是否通过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办理各类审批事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是否通过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审批办理,人员进驻和窗口授权是否到位,窗口工作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等。(责任科室:行管科、信息科,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前)

  (三)随机暗访

  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中心窗口和专业办事大厅进行随机暗访,既查窗口办事服务情况,又听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责任科室:行管科,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前)

  (四)组织群众评议评价

  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认真听取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查找窗口服务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反馈给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群众评议评价情况,确定问题最突出、群众意见最大、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部门或窗口,并进行通报。(责任科室:行管科,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前)

  (五)强化电子监察

  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和督查,对办件超时或环节超时的事项部门进行红灯预警。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中心窗口、专业办事大厅及各县(市、区)中心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建立视频监督登记台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串岗聊天、淘宝购物、玩手机、打瞌睡、看小说、吃零食等违反工作制度等问题进行通报。(责任科室:信息科,完成时限:长期)

  (六)开展回访

  通过96333群众服务热线平台、政务服务投诉受理中心和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同时开展回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回访测评不满意的事项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责任科室:96333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秘书科,完成时限:长期)

  (七)加大通报力度

  通过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周报”和“月报”,将窗口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的措施、落实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通报各部门。同时将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经查实的有效投诉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信息线索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科室:行管科、机关党总支,完成时限:每周或每月)

  (八)督促问责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权限规定进行处理。问题轻微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质较为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性质严重、影响面比较大的,特别是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其所在部门将其调离窗口工作岗位。(责任科室:行管科,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前)

  (九)建章立制

  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服务管理,用制度堵塞漏洞,让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以开展“一窗式”审批服务、打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和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三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5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落实“改作风、提效率”的有力抓手,对于加强窗口管理,提高窗口服务效能,优化办事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工作窗口和相关职能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压实责任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科室要根据活动安排,明确责任,切实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

  各责任科室、各工作窗口要建立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一列出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工作台账统一交机关党总支存底备查。

  (四)加强调度协调

  建立通畅的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将集中整治活动中收集掌握的问题线索、整改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报送至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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