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的通知》(赣市组字[201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4日前,具体召开时间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三、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2017年2月3日-21日)
1、制定工作方案(2月8日前)。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审核。
2、组织集中学习(2017年2月8日-17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意见两办法”,观看《榜样》《“蝇贪”之害——江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充分利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汇集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的强大正能量。
3、开展谈心谈话(2月13日-17日)。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4、广泛征求意见(2月8日-17日)。各党支部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征求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并反馈给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
5、查找突出问题(2月10日-20日)。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查找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执法不公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上级党组织点出的问题,都要列入党支部和党员问题整改清单,切实加以整改。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月24日前)
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三)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2月24日前)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风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不再做为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进行测评,但需参与对其他党员的测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四、相关要求
每位党员要联系自己的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对照检查,自觉开展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各支部要向党总支作出书面报告,对意见和建议要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各党支部要将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发言材料、图片资料等汇编成册,送委机关党总支留存备查。机关党总支负责将我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