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窗口工作人员
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工作窗口、机关各科室:
根据《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06]5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府发[2005]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市行管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1月下旬开始开展2010年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总结2010年度工作,准确评价窗口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通过考核和评比先进,不断加强窗口建设,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组长由中心管理办主任刘琪担任,副组长由中心管理办纪检组长肖厚年,副主任赵秀玲、肖平担任,考核组成员由严志春、郭庆华、廖凌、卢庆仁、孙丽婷、彭博组成。
三、考核对象
市直、驻市各有关单位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半年以上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列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结合《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从业务技能、服务规范、办事效率和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五、考核办法
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返回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作为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15%的比例单列“优秀”年度考核指标。考核为“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将作为“年度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11月下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宣布年度考核考评工作方案,明确方式方法,提出具体要求。
(二)述职(11月底完成):各窗口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提交书面总结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和考核内容,进行个人年度工作小结,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将分组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述职。
(三)评议(12月5日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小结、窗口评鉴意见和行管科日常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意见(含考核等次)。
(四)公示(12月8日前):考核等次在中心局域网公示,对考核意见如有异议,可向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五)确定(12月15日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征求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意见,然后提交中心管理办主任办公会确定。
(六)备案(12月20日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七、几点要求
(一)由于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在窗口工作期间服从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统一管理,审批业务接受所在单位指导,因此,年度工作考核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支持与配合。
(二)凡参加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考核的窗口工作人员,不再参加本单位的年度考核。
(三)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搞好个人总结,窗口首席代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鉴意见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防止走过场,被考核人员应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填写和及时提交有关考核材料。
(四)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汇总窗口人员日常工作和管理情况,提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五)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按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临聘人员进行分类,认真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身份,并按照确定的身份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窗口临聘人员不得列为考核对象,中心管理办将商有关单位进行调整。
附件:2010年度窗口考核分组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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