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行管办发〔2009〕9号
关于印发《“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管理办各科室,中心各工作窗口: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办字〔2009〕23号)以及《“微笑·赣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赣市创字〔2009〕26号)要求,现将《“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办字〔2009〕23号)以及《“微笑·赣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赣市创字〔2009〕26号)要求,为营造“两城同创”浓厚氛围,塑造中心文明形象,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中心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流的便民、便商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提高”:即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高中心科学管理水平以及提高服务对象对中心优质服务的满意度;树立“四种形象”:即便利快捷的高效形象、亲商安商的开放形象、文明礼貌的素养形象、公开廉洁的办事形象。
三、活动措施
1、加强效能建设,创优政务环境
(1)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微笑·赣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使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两城同创”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2)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使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本部门(单位)业务知识;
(3)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要求在工作中严格落实;
(4)落实“机关效能年”活动“三个缩减30%”的要求,审批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
(5)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致力于为服务对象提供最优质服务。
2、规范服务语言,端正服务态度
(1)组织一次文明服务礼仪知识培训,请专家授课;
(2)利用每月例会组织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文明用语,工作时提倡文明用语和微笑服务;
(3)窗口工作人员对待服务对象,要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对象咨询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解释全面,不冷落、不刁难、不争辩;工作时间不玩游戏、不看光碟、不打毛线、不吃零食、不串岗聊天、不在厅内抽烟,树立文明规范的良好窗口形象。
3、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1)窗口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2)窗口备有《服务指南》、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示范文本等,以便做好宣传与解答;
(3)在大厅设立便民箱,存放老花镜、纸、笔等小物品,供服务对象取用,细微之处显真情,切实让办事群众感受到中心的真诚服务;
(4)设立窗口优质服务评议意见簿,虚心听取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力争做到业务办理“零误差”、服务质量“零投诉”、项目收费“零违规”。
4、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参与各窗口行业单位开展的“两城同创,微笑有我”主题演讲比赛;
(2)在中心网站开设“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中心窗口在活动中取得的成效;
(3)设立学习宣传栏,交流学习体会文章;
(4)制作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在大厅显眼位置悬挂或张贴;
(5)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主题活动综合测试,内容涵盖“两城同创”工作、“机关效能年”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中心管理办主任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中心管理办各科室及中心各工作窗口要按照“精心组织、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活动的热情,促进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管理办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查和明察暗访,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关考评要求,对各工作窗口在卫生环境、服务质量、服务形象、服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明察暗访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并纳入月“红旗窗口”考评内容。
2、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在活动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进行总结,并积极推广宣传,促进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3、组织评比,总结表彰。结合评比年度窗口工作人员先进个人,开展“优质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年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树立为学习榜样,在中心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4、市招标投标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市工行金房支行、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燕兴公司物管处等进驻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主题词:“微笑在窗口、满意在中心” 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市招标投标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市工行金房支行,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燕兴公
司物管处。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秘书科 2009年8月13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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