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赣市行管办字[2010]48号)、《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试行》(赣市行管办字〔2010〕49号)文件精神,通过日常检查、量化评分和公示,经中心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市人社局、矿管局、水利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工信委、环保局、国土局等8个窗口被评为2011年12月份“红旗窗口”,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获得表彰的窗口和工作人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以“红旗窗口”为榜样,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行政服务,为创优我市发展环境,推进赣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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