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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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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适应经济新常态,强化创新驱动,突出民生保障,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做大做强建筑业,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新增城镇污水管网200公里以上;大力推广管道燃气,全市管道燃气供气1亿立方米。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收尾工作,全国重点镇、省百强中心镇和市级示范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筑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以上,达到250亿元,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深化落实《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抓好赣州中心城市专项(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开展赣州中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充(换)电桩、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电力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及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工作。

  2、加快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动态维护工作。

  3、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对城市整体层面到重点区域和地段的城市设计,强化对建筑风格、色彩、体量、材质等方面的设计引导。在控规编制阶段同步编制城市设计,并通过规划条件和建筑方案审批将城市设计意图落实到项目建设中。

  4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规范项目审批和规划调整。理顺规范中心城市及部分县、区规划管理体制,健全规划管理与执法监察体制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严格城市规划批后管理和规划竣工核实制度。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5、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27个全国重点镇、22个省百强和17个示范镇规划编制。

  6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破解城乡结合部农民建房的难题。健全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完善规划管理队伍,逐步推行县级规划主管部门派驻管理。

  7、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管理工作。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督导,完成三百山、通天岩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控规编制,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经营管理。

  8、继续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完成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

  9、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着力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中心城区继续大力推进“四桥九路”项目建设,建成黄金大桥、客家大桥、武陵大桥,力争完成蓉江三路(赣南大道至和谐大道段)、蓉江四路(赣南大道至和谐大道段)、和谐大道建设,积极推进交通拥堵治理,完成南门口下穿隧道建设和兴国路与长征大道、杨公路与福寿路、红旗大道与八一四大道、赣江源大道与会昌路等4个道路交叉口改造,实施五洲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涵洞改扩建及金秋路、学府路、章江南大道西延工程。

  10、试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提高城市防灾能力。全面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全面提高城市雨水排涝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改造。把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的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等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建设和保护。抓好中心城区老旧破损管网的改造,提高应急防灾能力。进一步扩大天然气利用领域和规模,加强城镇燃气配套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加快推进上犹、全南、大余、会昌等地管道燃气建设,抓好兴国县、瑞金市、于都县与西三线的对接相关工作。

  11、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推进县(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 “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完成较差的县要将未完成的任务列入2015年建设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中心城区加快推进贡江左岸截污干管建设和章江南岸截污干管剩余排污口改造,抓紧赣州经开区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污水干管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二期进水量达到设计值的6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且污水管网堵漏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尽快启动污水管网堵漏工程,切实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的问题。

  12、积极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开放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运用PPP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区别对待准经营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优化政府投资方向,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

  13、继续抓好27个全国重点镇、22个省级百强中心镇、17个市级示范镇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引农入镇步伐,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

  14、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收尾工作。重点抓好土坯房改造规划编制、建房质量、新户型推广等工作,打造一批具有赣南客家特色的精品示范点。

  15、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16、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馆工作,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管理

  17、积极探讨建筑业“营改增”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业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扶持建筑业做强做大。

  18切实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各层级负责教育培训的管理体系,做好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和注册工作,加大八大员培训,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

  19、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质量检测行为整治,改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引进第三方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完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20、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和棚改房)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3100%”。加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商品砼、钢筋等建筑原材料质量管理。

  21、继续开展防止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超高脚手架坍塌事故等专项整治,杜绝较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向好。

  22、进一步改革招投标监管方式,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执行“报价承诺法”招标评标,突出对建设发包行为的监管,强化标后监督检查。

  23、加大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力度,加大工程造价信息覆盖范围和发布频次,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与市场全面接轨。完善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管理体系,加强对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好全市工程造价市场秩序。全力启动建设工程材料、劳务、机械设备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高价格信息的精准度、扩大覆盖面,满足市场计价需要,更好地服务工程建设。

  24、探索以勘察设计质量为抓手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完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各方主体质量意识,积极开展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责任。加大对抗震设防特别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25、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为重点,启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纲要规划编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发展我市绿色建筑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重点突出赣州绿色建筑及节能专项条款的宣贯落实工作。

  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

  2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完成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2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廉能风险防控机制标准化建设,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8、深入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9、深入推进依法治业。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系统领导和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加强法治培训,组织法治实践,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系统领导和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政行为,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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