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2010年1月在原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础上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概括为“一条主线、两大领域、六个板块”。一条主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大领域: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六个板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
局机关内设15个正科级职能科室,另设机关党委。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8个,管理6个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其中江西赣州技师学院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市劳动监察局、市人才交流中心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赣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赣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赣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赣州市劳动培训中心。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366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51人,参公编制实有6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4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35人,技师学院年末学生人数7831人。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聘用人员10人,技师学院聘用人员11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448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193.35万元,较2018年减少1310.03万元,下降5.08%;本年收入合计14290.45万元,较2018年减少433.19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划转,赣州市医保局2019年决算不在我局汇总核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682.2万元,占95.74%;上级补助收入247.69万元,占1.73%;事业收入163.96万元,占1.15 %;其他收入196.6万元,占1.3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448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078.51万元,较2018年增加1816.56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中职院校助学金、免学费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标后支出增加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8405.29万元,较2018年减少3126.59万元,下降27.11%,主要原因是:加快资金支出效率。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312.33万元,占64.14%;项目支出5766.18万元,占35.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73.75万元,决算数为136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9%。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11.32万元,决算数为920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主要原因是:中职院校免学费、助学金预算有结余。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4.22万元,决算数为513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划转,转隶人员较多,减少开支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19万元,决算数为4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主要原因是:医保、工伤生育险缴纳基数提高。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1.8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就业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五)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10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6%,主要原因是:赣州技师学院三江校区学生公寓及食堂建设PPP前期工程费用分期支付。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07万元,决算数为3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基数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0.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585.70万元,较2018年增加738.37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2019年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公积金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94万元,较2018年减少166.64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2.9万元,较2018年增加475.47万元,增长33.78%,主要原因是:中职院校免学费、助学金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7.69万元,较2018年减少388.23万元,下降98.06%,主要原因是:无搬迁、改扩建等大规模资本性支出采购。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万元,决算数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0.76万元,下降48.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6.2万元,增长563.6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技师学院本年出国1人1批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159人次151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72万元,增下降49.5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划转,市医保局本年不在我局汇总核算;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2.24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赣州技师学院2018年完成车改,全局已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8.65万元,降低23.8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9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赣州技师学院所有车辆均已统一移交,但因固定资产处置手续未办理齐全,暂未下账,实际已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6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三支一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支一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支一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25名;二是组织参加“三支一扶”专项培训。
“三支一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自2006年起,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全部实行免费以及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负责经费落实工作。为此,市级财政按照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万元,用于“三支一扶”工作经费。截至年末,已支出项目经费25万元,用于报名、考试、体检等专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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