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在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于《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6-2020年)》已于2020年底到期,为更好地指导赣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普查等成果,我市完成了《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
为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成果,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规划编制成果主要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 共30日。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编制成果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等方式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97-8278876, 地址:赣州市文清路37号,电子邮箱gzzjxf2019@163.com。
附件:《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公示文件
赣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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