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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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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国务院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条例》分为5章,共27条。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立法目的、审查范围、工作原则和职责划分等要素。

    第二章 审查标准

    明确了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方面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适用情形。

    第三章 审查机制

    明确了审查主体、审查程序等工作要求,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等工作机制。

    第四章 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约谈等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规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条例》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制度设计、审查标准等方面有哪些变化和亮点?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的突出问题,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审查范围更加全面

    在原有要求对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法律、地方性法规纳入审查范围。
    职责定位更加清晰

    明确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国务院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开展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审查标准更加优化针对审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情形进行系统性梳理,优化完善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类审查标准。
    政策协调更加完善

    进一步完善例外规定,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等纳入适用情形,规定了比例原则,加强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等其他政策的统筹协调。
    审查机制更加健全

    根据政策措施不同情形合理确定审查主体,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约谈等制度机制,明确法律责任,保障制度落实落地。


    《条例》实施,有何重要意义?将如何落实?
    《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贯彻落实《条例》,将对提升公平竞争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将通过严格的工作监督、有效的考核评价、全面的社会监督、严肃的追责问责等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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