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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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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三次会议

0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钟华飞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顶层设计,解决好老年人重新就业问题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劳动合同中止,应该退休,享受养老待遇。对于出台老年人再就业政策、企业招用老年人鼓励政策、完善60岁以上劳动者劳动合同等政策是国家顶层设计,市级层面暂无法制定相关政策。2022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促进大龄群体就业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大龄群体的就业需求摸排工作,建立有就业能力以及就业意愿的城乡大龄劳动力的工作台账,加强就业岗位信息推荐和就业指导等就业帮扶,2022年全年和2023年春风行动期间,走访包括大龄劳动力群体在内的帮扶对象1.92万人次,帮助2.05万含大龄人员在内的劳动力实现就业,提供相关的技能提升培训2213人次。二是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促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着力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工作的要求。为解决大龄劳动力的就业,合理开发相应的公益性岗位,2022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12万个,其中安置大龄劳动力就业人数1.46万人。为在家的半劳动力和弱劳动力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提高了该群体的收入水平,为他人服务提供了平台。三是积极发挥劳资纠纷调处平台作用。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即使是超龄的非劳动关系,也会优先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协调处理,2022全市通过调解协调处理成功率达100%,较好地保障了这类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建筑领域项目参保、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均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22年我市还出台了《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自51日起施行,在全省率先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见习生、村两委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特定从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围截至目前,已有1.89名超过法定退休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切实维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伤害风险。

按照国家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国家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国家相关政策走向,围绕解决好老年人重新就业问题,增加老年人再就业渠道、加强企业雇佣再就业老年人主动性、保障老年人再就业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为老年人实现再就业组织开展调研,多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意见建议,进一步激发低龄老人的就业热情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力,帮助他们在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同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关于完善和丰富养老方式,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方面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我市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围绕打造“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一是兜底性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实施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和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暖心工程”2022筹集资金2.3亿元,(改、扩)建福利院、敬老院263个,全市已建成18个特困失能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机构,264个乡镇敬老院覆盖全市293个乡镇(街道),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照护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照护率100%二是普惠性养老服务实现人人可及。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4个、街道层面老年食堂27个、城市助餐服务网点91个,建成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508个,覆盖100%城市社区;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2998个,覆盖87.1%行政村。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设施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助餐、助娱、助医、日托、全托等各类养老服务。三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实现新突破。全市已为496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更加方便快捷,引进安康通、禾康等专业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10余家,投入资金9825万元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23.2万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康复等上门服务达56万人次。空巢、留守、独居老年人关爱力度不断加大,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服务转介等关爱服务近1.2万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丰富养老服务形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家庭养老负担。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理顺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规范安全管理、服务管理、收费管理等,着力解决除特困老年人以外的其他社会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机制障碍,让方便可及普惠的养老服务覆盖全社会老年人家庭。二是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3年将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830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13660人次。着力打造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切实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三是实施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安养工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整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平台资源,紧紧围绕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老年群体,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农村老年人数较多、养老服务需求较大的行政村(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各选择1个村)作为试点村开展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安养工程”。通过试点探索建成方便可及、保障适度、可持续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模式,着力打通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各种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关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形成养老敬老良好的社会氛围方面

我市持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曝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方面整治不孝行为。全市共整治486起不孝行为,依法处理4人,曝光负面典型39人,不孝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各县(市、区)设立热线电话并通过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布,畅通信息渠道,搜集先进典型线索,接受反面典型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绝不姑息。崇义县、石城县、宁都县等地开设“不善待老人曝光”专栏,对不孝敬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不孝行为进行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另一方面,营造浓厚孝老氛围。每年利用“敬老月”,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老敬老活动。2022年“敬老月”开展了主题为“反诈防骗,敬老助老”的活动。通过开展涉老反诈骗宣传、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智慧助老”、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聚焦老年人切实生活需求,顺应数字时代发展,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营造重视老人、关爱老人、善待老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老年友好社会环境,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调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营造浓厚孝老爱亲氛围。一是对不孝行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劝导措施,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同时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及志愿者的作用,上门入户开展针对性劝导工作。二是继续发挥“乡风文明行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作用,把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人群,构建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老年人因赡养纠纷等提出的诉讼和维权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虐待、遗弃老年人构成犯罪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持续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单位、学校宣讲,各种媒体播放等多种形式,将社会、身边孝老爱亲的好人好事广覆盖、多角度宣传,营造我尊老、我爱老、我助老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老年人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赣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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