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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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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是赣州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1日由赣州市收容遣送站改名而来。赣州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2010年12月1日挂牌成立,与市救助管理站合署办公。站址在赣州市水东镇马祖岩村青龙山,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700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对赣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的救助,对流浪少年儿童实行临时性的救助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院内综合大楼旁设有未成年人素质拓展中心,用于对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另救助站内设有家暴庇护中心,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社工室。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8,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行政在职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7,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00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支出预算总额为100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55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7.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3万元;其他支出1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9.3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业务用车3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食宿,护送返乡,寻亲,教育矫治;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受家暴妇女临时保护;救助宣传,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寒冬酷暑等站外专项巡查救助工作。

立项依据

《江西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精神:“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工作存在的救助资金不足、工作经费缺乏问题。工作经费原则上县级救助管理站机构不得低于5万元,设区市不得低于50万元”。

实施主体:赣州市救助管理站

实施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对赣州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院内综合大楼旁设有未成年人素质拓展中心,用于对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另救助站内设有家暴庇护中心,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金额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食宿,护送返乡,寻亲,教育矫治;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受家暴妇女临时保护;救助宣传,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寒冬酷暑等站外专项巡查救助工作。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州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3万元,比上年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 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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