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支队、人事训练科、新闻宣传科、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特巡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所管理支队、警务保障科、交通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禁毒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警犬繁育训练中心、机场公安局等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分别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
主要负责人姓名:叶新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8303112
网址:http://gaj.ganzhou.gov.cn
赣州市公安局报警电话:0797-110
主要部门及职责如下:
一、市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综合协调市公安局业务工作。
(二)情报指挥中心。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履行市公安局值班总台职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规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 110接处警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110报警服务台工作。
(三)督察审计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四)人事训练科。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干部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工作。
(五)新闻宣传科。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表彰奖励、新闻宣传等工作。
(六)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七)治安管理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理黄赌突出问题。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公务和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民宿等业态和防火工作。承担居民身份证制作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及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等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掌握全市水上治安、刑事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
(八)特巡警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指导全市特巡警队伍、检查站、警用航空建设和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
(九)刑事侦查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掌握、收集、研判,通报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订、实施侦查打击和预警防范刑事犯罪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暴力犯罪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侵财案件以及跨区域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工作。
(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一)森林警察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森林火灾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查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掌握网络犯罪动态,组织侦办重大网络犯罪案件。
(十三)监所管理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四)警务保障科。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拟订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承担市公安局机关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和管理市公安局部门预决算。实施、指导公安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被装管理工作。指导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工作,承担市公安局机关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市公安局机关的总务、后勤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五)交通管理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全市剧毒化学品跨区域道路运输路线的核准和通行证的审批。指导、监督全市机动车(不含拖拉机)和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科技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十六)法制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市法治公安建设,参与起草、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十七)出入境管理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组织、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工作。承担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停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口岸签证等管理事务。组织、指导、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非法移民遣返工作。
(十八)禁毒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毒情监测及毒品检验鉴定。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
(十九)科技信息化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制定全市公安机关科技兴警、公安信息化工作规划。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科技管理和科技安全工作。
政治部。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和宣传文化等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训练科、新闻宣传科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 市公安局设下列正科级直属机构:
(一)市看守所。承担市本级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工作、留所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等工作。
(二)市拘留所。依法对治安拘留人员进行强制羁押。负责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由全市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与治疗,向社会开展毒品危害宣传及拒绝毒品教育等工作。
(四)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承担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等工作。
(五)警犬繁育训练中心。承担警犬繁殖与训导员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协助侦破刑事案件、处置治安事件等工作。
(六)机场公安局。负责赣州黄金机场公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用机场公安机关空防安全保卫、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