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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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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慧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多次赴省发改委(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对接汇报,密切掌握省工作动态,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工作专班,经深入讨论研究、确定工作思路、集中起草文稿、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历时4个多月,形成了《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经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1104”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总目标”,实施“十大行动”,健全“四大政策”,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主要目标。在达峰时间上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碳达峰,在达峰质量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重点任务。实施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4个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配套实施节能减污降碳增效、循环经济降碳、低碳技术推广、固碳增汇强基、绿色低碳全民、试点示范创建等6个保障行动,形成“4+6”碳达峰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政策保障。提出了碳排放统计核算、财税金融、交易市场、交流合作等4大政策。组织实施。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各部门抓好任务落实落地的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双碳办”及相关单位衔接,待省里正式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后,进一步完善我市举措和指标,经报请省“双碳办”审核后印发实施。

二、制定印发《赣州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

329日,以赣市双碳办[2022]1号文印发了《赣州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形成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格局,研究制定覆盖顶层设计、重点领域方案、县级方案、专项保障方案在内的4个层面18项实施方案(如:能源领域、工业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城乡建设领域等),且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三、积极引导发展绿色能源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持续改善我市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四五”以来,全市新能源累计新增并网装机规模74万千瓦,累计达385万千瓦,占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4,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全省第一。瑞金电厂二期项目于2021年实现投产,信丰电厂首台机组于今年324日投运,第二台机组计划今年6月底前实现投运,我市“十四五”期间无新增煤电项目。经积极争取,赣县、寻乌、信丰和全南抽水蓄能电站成功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项目库,总装机387万千瓦,项目容量、装机总数居全省第一(占全省1/3)。积极推动特高压入赣,特高压入赣项目现已纳入《江西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省能源局正在开展相关前期研究工作。

四、强化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正在研究制定《赣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明确将大力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支持开展低碳采冶、零碳非电能源、新型储能技术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大规模全链条集成技术与应用示范,探索利用矿坑资源优势挖掘二氧化碳封存潜力研究。实行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推广绿色技术成熟应用推动市内重点科研平台和高校结合产业发展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低碳领域科技成果在我市推广应用。同时,加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研发主体对接,推广科创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模式,开展绿色低碳创新对外合作。

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全市有序退出6家钢铁企业陆续关停128家高耗能企业,煤矿全部关闭到位,节约能耗16万吨标煤以上。开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2021新增绿色园区1个、绿色工厂7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3全市工业能耗为545.44万吨标煤,占全社会能耗47.3%,比2015年减少9.6个百分点。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探索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鼓励沼气生态农业建设二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多次“两高”摸排核查,建立“两高”存量、在建、拟建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监管。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关口,坚决杜绝高耗能、低产出项目上马。推进重点企业用能监测,全市24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全省第一),并对兴国南方水泥、腾远钴业等开展现场节能监察。二是加快其他领域低碳转型。大力推行“煤改气”“油改气”,推进市政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及由传统新能源车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增绿色建筑5377万平方米。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由2016年的21.56%提高至2020年的90%全省前三。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基本级建设标准,入选全省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率先面向社会发布节能降碳倡议书,号召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家庭公民共同参与节能降碳,倡导绿色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双碳办”及相关单位衔接,吸收采纳提案中好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举措和指标,经报请省“双碳办”审核后印发实施。继续做好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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