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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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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俊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将赣南大道延伸至大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委全力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将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先行抓手”的指示要求,重点对赣南大道延伸至大余大上崇生态旅游公路、城西大道等3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专门调度推进。赣南大道延伸至大余项目拟按城市主干道兼顾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分别由大余县、南康区负责实施。大余县境内约26.5公里,起点分水坳村,途经池江镇,在池江坳接回G323,在寨下与青龙互通连接线相接,终点位于黄龙镇的大合口村与大余G323绕城公路相接。但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展前期工作南康区境内暂未启动路线研究。

为推进项目实施,需先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牵头部门。我委已建议市政府成立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重点公路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成员单位包括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等部门以及大余、上犹、崇义、南康、经开区等县(区)政府(管委会),统筹推进大上崇生态旅游公路、城西大道、赣南大道延伸至大余等3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业主由属地县(市、区)担任。

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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