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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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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瑞金机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赣州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方面

    按照市政府《关于支持瑞金机场项目建设资金的函》([2018]123)2020513日瑞金机场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精神,市本级配套资金2.15亿元以转贷市本级新增地方政策债券额度方式解决,2.15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20180.6亿元、20190.6亿元、20200.9

亿元)

二、关于帮助协调落实瑞金市机场运营主体方面

2020523日,曾文明市长召开瑞金机场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已明确争取引入江西机场集团直接管理机场运营。经对接,省机场集团公司表示将全力支持瑞金机场项目建设,并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指导项目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全力支持瑞金机场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日建成运营。

感谢你们对我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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