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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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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瑞金高温堆核电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我委对您提出的建议反复研究,并多次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请示,省能源局给予答复情况如下:1.我国核电项目的规划、核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没有权限;2、国家政策明确暂停国内的内陆核电项目建设,由于内陆核电项目的开发还存在风险因素,国家还在进一步研究论证中,预计“十四五”期间重启内陆核电建设可能性不大;3、目前,我国只有山东石岛湾第四代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不属于内陆)获批,是全国唯一的核电项目属国家示范试验项目,还不具备商业推广价值。

我委全力支持贵市做好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厂址保护、研究论证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

感谢您对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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