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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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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我委是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协办单位,根据我委职能,提出如下答复意见,供贵局参考。

为推进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我委将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政府部门与共享单车企业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一方面,把政府部门掌握的可公开的各领域信用信息与共享单车企业共享,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人,限制其使用共享单车,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人,可以优先使用、提供免押金等便利服务;另一方面,共享单车企业把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共享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治理违法失信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推进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在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环保、公安、司法、人保等部门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汇集各部门、各行业的个人信用信息,一些违规单车用户也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中,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三是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与共享单车企业加强信用信息对接,对于严重失信的用户,由公安、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行政处罚信息共享至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赣州”予以披露。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同时,而对于规范用车的人,可以通过积分提高其信用等级、降低其租车费等方式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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