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国资人字〔2017〕26号
关于调整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监事的函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决定:
委派陈静雅同志任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免去刘一鸣同志的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职务任免手续。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相关文章
附件:
赣市国资人字〔2017〕26号
关于调整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监事的函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决定:
委派陈静雅同志任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免去刘一鸣同志的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职务任免手续。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