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章江新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缓解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助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拟对章江新区C4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进行调整。2021年9月14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赣州市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4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对地块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将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C4-2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由≤2.2调整为≤1.2、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24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5%;C4-3地块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在此基础上优化C4-2中小学用地与C4-3幼儿园用地的空间布局。
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调整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4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监制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797-5553258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
赣州市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4地块。
二、拟调整地块区位
三、具体调整内容
将C4-2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由≤2.2调整为≤1.0、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24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5%;C4-3地块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详细调整内容如下:
表:C4-2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指标表
指标类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备注 |
用地代码 |
R21 |
A33 |
调整 |
用地性质名称 |
住宅用地 |
中小学用地 |
调整 |
用地面积(公顷) |
1.99 |
1.99 |
不变 |
容积率 |
≤2.2 |
≤1.2 |
降低 |
建筑密度(%) |
≤25 |
≤35 |
增加 |
绿地率(%) |
≥35 |
≥25 |
降低 |
建筑限高(m) |
≤54 |
≤24 |
降低 |
表:C4-3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指标表
指标类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备注 |
用地代码 |
R22 |
R22 |
不变 |
用地性质名称 |
幼儿园用地 |
幼儿园用地 |
不变 |
用地面积(公顷) |
0.52 |
0.52 |
不变 |
容积率 |
≤1.0 |
≤1.0 |
不变 |
建筑密度(%) |
≤35 |
≤35 |
不变 |
绿地率(%) |
≥30 |
≥25 |
降低 |
建筑限高(m) |
≤15 |
≤15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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