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胜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赣州市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卓晓燕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赣州市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肖孔波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赣州市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黎德信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三级主任科员,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何素珍同志任定南县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胡洪涛同志任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沈峰同志任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美芳同志任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浩同志任宁都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其改革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杨智诚同志的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徐芸萍同志的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寻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寻乌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免去黄彦文同志的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赖华榕同志的石城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免去陈萍同志的宁都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杨小平同志的改革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同志职务(级)任免时间从2023年4月28日起计算。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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