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陈心怡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陈心怡同志拟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副局长的函》,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心怡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副局长(挂职一年,挂职时间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挂职期满后该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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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陈心怡同志拟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副局长的函》,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心怡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副局长(挂职一年,挂职时间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挂职期满后该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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