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机构改革后,印发的《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中明确规定:“构建覆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做到预算编制目标清晰、预算执行监控到位、预算完成评价有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二是学懂弄通预算绩管理知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以及绩效管理范围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聘请专家组成两个工作组,对10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报评价结果,并作为今后申报和分配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是稳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制定《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评价办法》,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进项绩效评价,在项目实施中按要求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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