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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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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    

(三)负责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五)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规划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中心城区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所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信访接待,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听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档案收集、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九)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承担赣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次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本级、赣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赣州市城乡规划档案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赣州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编制45人。实有人数77人,其中:在职人数67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2人;规划督查协管人员10人。

未纳入本次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未组建的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由赣州经济开发区经费统一管理的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第二部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收入总计4645.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502.89万元,较上年增长49.38%,本年收入合计2142.18万元,较上年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设计和城展馆总体规划模型更新工程项目经费。

本部门2016年支出总计1999.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99.06万元,较上年增长56.4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设计项目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646.01万元,较上年增长5.72%,主要原因是:规划设计和城展馆总体规划模型更新工程经费结余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6.79万元,决算数为198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61.9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未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规划设计经费。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84.44万元,决算数为8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33.57万元,决算数为4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9.39%;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583.48万元,决算数为180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8.79%,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结余规划设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45.30万元,决算数为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51%。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552.91万元,比上年增长21.03%,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调资、增加职工养老保险费、公车改革,增加职工公务交通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34.39万元,比上年降低57.7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规划设计支出转入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45万元,比去年增长23.16%;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增加退休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1075.77万元,比去年增长779.76%,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设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20.86万元,比2015年减少6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明细为:办公费11.87万元、邮电费6.07万元、取暖费1.06万元、物业管理费12.12万元、差旅费27.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63万元、培训费0.56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公务接待费4.64万元、规划业务费23.88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福利费19.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20万元,决算数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的30.4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0.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67%;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为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超预算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1人参加市政府组织赴日本、韩国学习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市交通程序管理的先进经验,出国费用开支统一结算,而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原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分割转入,预算偏低,造成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万元,决算数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7.79%,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新增2个预算单位,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剔除新增2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实际比上年比率呈下降态势;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决算数为7.64万元,完成预算的30.8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决算数为7.64万元,完成预算的30.8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公车改革,车辆上收;事业单位严格公务用车预算执行,抓好公务用车事前审批、事中经费控制,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6.5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局机关本级和局属5个财政拨款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全部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999.0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发生所有项目支出的局机关本级“昌赣客专赣州高铁站区城市设计”等11个规划设计项目、市监察支队的“协管队员经费”1个项目、市城展馆“展馆弱电设备专项购置及维护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2.32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前期能认真调研,按程序报政府立项,由财政核拨经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指标范围内。局机关本级规划设计支出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市监察支队的协管队员经费支出实行购买服务支出,市城展馆的展馆弱电设备专项购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达到预期设定绩效目标值。

组织对局机关本级和局属5个财政拨款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从队伍建设、行政绩效、业务督查、财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监控,公用经费和业务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制度规定,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及质量达标率达到预期值。

(2)我局在2016年规划设计项目中,选择《昌赣客专赣州高铁站区城市设计》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自评得分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项目预期时效指标;改进措施:在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对初、中期方案讨论及规划成果评审,跟踪项目实施单位对专家论证意见的修改落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市规划局2016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昌赣客专赣州高铁站区城市设计)

市规划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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