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赣市府发(2014)35号的有关规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
(3)负责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5)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规划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中心城区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所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信访接待,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听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档案收集、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9)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10)承担赣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预算编制的共有6个预算单位;包括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本级和5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规划信息中心)、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市城乡规划档案馆。编制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编制45人。实有人数68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2人。
未纳入本次预算编制的共有3个预算单位;包括由赣州经济开发区经费统筹管理的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和未组建的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市城乡规划局蓉江分局。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439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97万元,增长34.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25万元,增长18.27%;上年结余结转349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9.72万元,增长40.05%。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439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97万元,增长34.98%;其中:
部门支出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3.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92.62万元,增长23.4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56万元;项目支出337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945.35万元,增长38.8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3万元,增长11.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6万元,增长21.8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2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6.7万元,增长36.58%;住房保障支出4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万元,增长9.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52万元,增长63.47%;商品和服务支出31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8万元,增长5.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18万元,减幅57.94%;其他资本性支出337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5.35万元,增长38.86%。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89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25万元,增长18.27%;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3万元,减幅4.5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8万元,增长21.98%;城乡社区管理事务72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97万元,增长22.24%;住房保障支出4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万元,增长6.03%。
(4)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1万元,减幅10.9%。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具体包括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12.1万元、水电费6.5万元、会议费6万元、福利费6.5万元、规划业务经费69.3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维修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万元、培训费2.47万元、一般购置费支出12万元。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4万元,减幅20.5%;政府采购均为货物采购预算。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3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5万元,减幅2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参照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支出物价因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略有增长。
(2)公务接待费预算2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5万元,减幅9.8%;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万元,减幅58.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核减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 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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