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市财预字〔2018〕24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积极开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召开会议、布置工作。接到通知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对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布置。
2、选定评价项目及方式。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选择了工资福利支出作为绩效评价项目。评价阶段听取了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工作的情况简介,了解了项目进展和项目完成情况;查阅了相关凭证、财务支出材料,与年初预算绩效申报情况进行逐项对照评价打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17年中心年初预算总金额64.27万元,当年工资福利项目支出57.34万元(数据采自单位决算报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22%。工资福利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9分。项目评价情况如下:
一是中心根据财政预算批复和局人事科的通知标准及时、足额、准确发放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等;二是根据财务管理办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按流程支付职工工资和公积金、医保、社保等工资福利。工资发放情况均符合各项规定,为单位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高质量的后勤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1、绩效评价机构不健全,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绩效评价工作所花的精力不够,绩效评价的深度和广度受到限制,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也受到较大影响。
2、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中心将加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将绩效评价纳入中心的常态工作来抓,早安排、早落实。加强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强化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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