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更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房屋使用安全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优先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24年,市司法局根据《赣州市立法条例》和《赣州市制定规章和拟订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的要求,向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25年立法项目。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提出制定《赣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经我局研究认为,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内容,属于我市可以立法的事项。于是,我局将该立法建议及相关材料呈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经研究认为,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安排应当按照急用先立、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原则,优先选择已开展前期调研类的项目,或者《赣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2022-2026年)》中的项目。2025年立法计划中,《赣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未列入年度调研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还有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我局建议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开展先期调研,若立法条件成熟,争取列入下一个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为做到科学立法,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在调研过程中,摸清找准我市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切实提高立法效率,加快立法进程。
赣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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