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主要从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方面答复如下:
一、严把“入口关”,夯实队伍建设基础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省厅的部署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季度发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通知,严格申领条件并认真做好审核把关,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按时参加考试。截至目前,全市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9469人,其中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共17179人,有效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资格适格性。
二是畅通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因离职、退休、调动、调整以及机构改革、编制设定等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监督岗位的人员持有的证件,常态化开展自查清理工作。2025年,因离职、退休、调动、调整以及机构改革等原因共注销行政执法证279本。
二、强化“练兵关”,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对标《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局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全员化培训。
一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在常规的线下培训的基础上,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搭建学习模块,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课程培训,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30个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力拓宽培训范围和频次。
二是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本领域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并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范围。2024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1851人次,存量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成率达100%。
(三)织密“监督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只有将监督贯穿执法全过程,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任务,推进行政执法数据年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重大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执法监督专家库、专项监督等制度常态化运行,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推动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解决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是推动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和市纪委联合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形成《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呈报的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将调研工作建议纳入专项整治工作中去推动落实,市纪委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工作提示》,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重点任务落实清单。
三是开展赋权乡镇(街道)事项评估。2024年,印发工作通知,对已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及各地承接情况开展评估工作,抽取62个乡镇(街道)作为评估对象,形成了我市已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自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反馈省级部门。2025年,配合市委编办赴宁都等地开展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工作调研。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基层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赣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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