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
《关于制定<赣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优先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推动社会各领域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对高效推动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有重要意义。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广泛征集立法项目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并印发《赣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2022-2026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立法项目未列入立法规划项目库。市司法局将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在确定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或年度立法计划时,将儿童友好城市立法建议相关情况梳理汇总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开展先期调研,若立法条件成熟,及时申报立法项目,争取列入下一个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为做到科学立法,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在调研过程中,摸清找准我市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起草的内容“有特色、可操作”。
赣州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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