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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84号议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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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的建议》议案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议案就我市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司法局和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就议案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法院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和发展“寻乌模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4555其中村(社区)调委会400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01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249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现有人民调解员2.5万余名,其中,法院特邀调解员1255名。2023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4万余件,涉及金额3.8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7.19%。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6.5万件,诉前调解案件数位居全省法院第1名,诉前调解案件成功数位居全省法院第2名。为推进平安赣州、法治赣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研究部署新时代调解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调解工作,3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联合召开全调解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市调解工作成效经验,研究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全市调解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赣州、法治赣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正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做好新时代全市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3月20日,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商事调解试点 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制度,4月28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均对加强人民调解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形式、培训类别、课程设置、培训时间等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加大培训频次。市司法局每年组织1次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任、骨干调解员的培训县(市、区)司法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调委会主任、骨干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乡镇(街道)司法所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村(居)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

(三)积极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根据矛盾纠纷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类型,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求出发,针对实际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和重点。按照“人民调解员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当地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是什么就培训什么”的要求,做好分类培训,强化培训实操性和针对性。除了邀请相关专家授课外,还邀请基层一线调解员讲授调解故事、调解案例、调解经验,加强了对基层矛盾纠纷呈现的如农民工工伤索赔、临时请工用工劳务、征地拆迁、山林权属、家庭邻里等基层易发多发纠纷的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实地考察、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方式,共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600余场次,培训调解员2.3万余人次(其中市本级举办了2期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参训人数300余人)。市中级法院共组织2次调解员培训,邀请调解业务能手给全市法院调解员分享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同时注重线上培训,积极引导全市调解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定期线上培训。

(四)发挥培训师资和案例指导作用。市、县两级均建立了人民调解专家库,作为人民调解员培训师资库。目前,全市有省级人民调解专家14名,市级人民调解专家97名,县级人民调解专家471名。2023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专家采取不同方式为调解员开展培训100余场次。强化典型案例指导,围绕社会热点、难点,新型矛盾纠纷、基层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精心挑选了50余个典型案例,建立了全市人民调解培训课件库。通过典型案例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调解员的业务能力。目前,我们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个十百千万”工程“一百个典型案例”评选汇编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市司法局将加强与市中级法院的沟通配合,持续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做好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等工作。通过个案指导、组织旁听庭审、调解业务交流、发布典型性案例、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切实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面对新领域、新特点、新类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和本领。积极做好调解队伍培育培优工作,注重从退休政法干警、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专业人士中选聘调解员,提高调解员队伍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围绕人民调解员擅长领域、专业特长,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创建,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在全市、全省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赣州市司法局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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