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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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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赣州市委

针对赣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赣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坚持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扎实做好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切实解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效帮助他们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青少年作为全民普法重点对象,将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写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及《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推动实施,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一是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管理配备制度。为全市2123所中小学校遴选2700名法治副校长和2427名法治辅导员。二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利用开学第一课、毕业前最后一课、主题班会等,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举办普法讲座900余场,结合典型案例、身边事例,着重解读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及其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学生对校园欺凌、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依托“法律六进”机制,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1600余场次,通过举行法治文艺演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辖区内的青少年及其家长广泛宣传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形成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强大工作合力。四是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校外课堂,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2000余名中小学学生赴基地参观学习,通过沉浸式体验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二)帮扶未成年社矫对象刑释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专章,采取针对性的矫正监管帮扶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努力拓展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帮扶方式方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法实施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57人,累计解除矫正36人,目前在矫2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一是建立执法衔接联动机制。依托全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公检法司及监狱等有关单位数据信息共享,确保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实时跟踪监督。坚持执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公检法司等单位在内的工作,通报情况,研究问题,交流意见,完善机制,确保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实效二是开展个性化教育矫治。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因人而异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分别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矫正措施。按照犯罪类型开展分类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照矫正类型开展分类教育,其中以兴国县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分类教育为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开试行。三是坚持做好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适时安排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消除其心理障碍。在矫期间,注重提高其法治意识,使其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鼓励其正视问题、面对困难,以健康乐观的心态接受矫正。同时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监管缺失的状况,积极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四是建立社区矫正和帮教小组。把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纳入矫正和帮教小组,如将已就学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班主任作为矫正、帮教小组成员,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安排女性矫正、帮教小组成员,重点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帮教和道德文化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回访帮扶切实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顺利回归校和社会。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积极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关系改善、创业就业指导等教育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熟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或具有心理健康服务资质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规范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逐步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

是强化执法衔接配合。出台市级社区矫正执法衔接具体规定,坚持执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社区矫正执法衔接配合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民政、卫健、教育、人社、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尽可能落实救助、就医、就学、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实现以帮扶促转化。

是提高认识完善机制通过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或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等形式,强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定性和重要性,提高成员单位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协商等制度,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予以细化明确。

四是提升安置帮教水平。在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安置帮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地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延伸帮教、联合帮教、联合考评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的衔接作用,努力实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稳定过渡。

五是提高帮扶工作质量。积极改进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安置帮扶质量。积极探索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途径;培育安置帮教专业社会组织,营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置帮扶新格局;加强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学习,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他们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赣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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