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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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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司提字〔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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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赣州市政协五届次会议

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委政法委

针对赣州市政协第五届六次会议第147提案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部署要求,赣州市司法局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赣州市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赋予的48项工作任务其中: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有12项,协助相关单位办理的工作任务有36项,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短板弱项,全力攻坚克难,高效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赣州市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六大体系之一,即:“创新完善预测预警、多元联动便捷高效的矛盾化解体系”。建立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评估预警、衔接联动、调解激励五项工作机制,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表彰奖励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大力培育调解品牌。制定出台了《赣州市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实施办法》,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创建。章贡区建立了“老师傅调解”+专业法律工作者+乡贤+心理咨询师+社会组织+村民理事会等调解新模式;打造了具有本土特色的于都县“打铁佬”、龙南县“和事佬”、全南县“老司法”、开发区“和合”、瑞金市“夕阳红服务团”、上犹县“客家小院”等调解工作品牌,做实做强“客家矛盾客家调”;创建了寻乌县文峰乡“廖建强调解工作室”,崇义县横水镇“邱联钧调解工作室”、赣县区江口镇“朱建华调解工作室”、大余县新城镇“李福生调解工作室”,南康区“其泉调解工作室”等个人调解品牌,形成了一县一特色、一地一品牌效应,较好地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全市有个人调解工作室220个。2021年2月,在全省率先命名1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

(三)推动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联合赣州市律师协会印发了《关于推动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律师调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赣州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充分发挥各领域、各专业、各部门调解专家在化解矛盾、法治宣传、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6月30日,下发了《赣州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刘五井等27名同志为第二批全市调解专家的决定》。20个县(市、区)均下发了选聘第二批调解专家决定。目前,全市有省级人民调解专家3名,市级人民调解专家47名,县级人民调解专家471名。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申领执法证件材料严格审核,经考试合格后,为市本级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000多件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对各地各部门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问题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对“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进行法制审核,为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二、下一步工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品牌示范作用。加强协会行业自律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动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室创建,擦亮客家矛盾客家调品牌名片,力争每个县(市、区)打造23个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果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激发调解员干事创业激情。

(二)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实现人民调解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及时预警社会风险热点,促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三)创新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关于推进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法办字〔20207号)要求,推动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然资源权属、环境污染、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水利资源权属、学校意外伤亡事故、信访事项、诉调对接、婚姻家庭、商事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展人民调解新途径。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大对可能引发“民转刑”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村(居)“两委”干部、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骨干等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着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配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优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平安赣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赣州市司法局

                          2021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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