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081号建议答复的函
赣市工信提字〔2024〕19号
杨长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体系的建议》收悉,市工信局为主办单位,市司法局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政府规章”。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我市于2021年2月专门印发了《赣州市司法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双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示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示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工程,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责分工,故现暂不出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政府规章。
据悉,赣州市目前现有1部(程序性规章),为《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制定规章和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该规定目前仍继续有效。(实体性政府规章《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人大已出台实施《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经7月5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7月10日公布废止该实体性政府规章)。
2023年我市已经全面完成了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体系建设。2024年,我市将聚焦公共法律服务站提档升级,重点开展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评估再提升工作。同时开展“两化”建设水平低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改造升级攻坚行动,加强乡镇工作站工作人员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建设。通过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真正疏通法治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二、关于“组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
2023年8月31日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印发的《“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律师法治体检团队,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化、多样化的免费法律服务。2023年9月13日印发《赣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 帮企业 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中小微企业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三优先”服务,缩短中小微企业公证事项出证时间、司法鉴定案件办理周期,对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时予以费用减免。
下一步,将认真抓好《赣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 帮企业 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力度,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满足中小微企业法律需求。
三、关于“打造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安排专业律师值班,为企业提供7×24小时集法律咨询、司法行政业务指引、办事申请受理、投诉建议、普法宣传等内容为一体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开通涉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专窗,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坚持快速响应,持续跟踪问效,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各项法律服务需求。
下一步,将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宣传工作,让更多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知晓热线电话,实现简单法律问题线上解决,复杂法律问题预约解决。
四、关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园区企业延伸,对全市697名园区干部全覆盖开展法治培训。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强化对网格员、安监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2023年组织集中法治培训863场次,参训人数4.7万余人次。
二是广泛开展“万所联万会”“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活动,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帮助梳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2023年举办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专题讲座1698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次。
三是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和修订实施5周年为契机,组织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各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经验,全市开展培训宣讲等活动100次,参加人员6732人次,开展入园进企送政策法律上门活动916次,涉及企业5856家,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2847余份。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发挥赣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决策部署,持续开展“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对标大湾区标准,不断在便民利企上持续发力,为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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