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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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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维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为建设和谐、秀美、富裕赣州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发挥新优势,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1、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努力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上下功夫,大力探索人民调解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要积极探索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通讯手段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要在经费保障、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模式、宣传方式等难点问题上寻求突破和创新,打造亮点、创造特色、树立品牌。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居)换届选举契机,夯实人民调解组织,充实人民调解队伍,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各级调委会要逐步做到“六有”:有工作场所和调解室、有明显规范的标识、有印章、有调解徽章、有工作程序制度、有调解队伍、有调解案卷和统计台帐。

4、要强化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人民调解工作部门优势,介入社会重点、热点、难点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老百姓解难。同时,加强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对接,指导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企业内部、企地之间的矛盾纠纷。

5、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重点解决好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6、要协助省司法厅与省电视台办好《金牌调解》电视节目。每个县(市区)至少为《金牌调解》节目推荐2个以上优质的案源,1名优秀的观察员。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金牌调解》本地调解案例协议执行督办落实工作。

7、开展一次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调研。重点调研了解开展医患纠正、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成绩,发现问题,规范建设。

8、要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按照“属地培训为主、分级培训为辅”的培训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能力水平。

9、要争取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各地要争取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从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0、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理论研讨。各地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专业调委会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写出有理有据的调研文章,省司法厅适时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专题研讨会。 

二、立足新起点,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高起点规范、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把司法所建设的落脚点放在规范管理、发挥职能、服务社会上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落实司法所副科级别,配齐配强副科级司法所长;切实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支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有三位以上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加大经费保障的力度,逐步提高司法所办公经费保障水平。

2、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切实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使之达到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司法所建设目标。要实行所务公开,做到六上墙: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相片、职务、职责上墙,工作职能和纪律上墙,办事程序和依据上墙,法律服务收费依据和标准上墙,服务承诺上墙,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上墙。

3、进一步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切实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集中培训,强化和提高司法所人员服务大局、依法行政、造福人民、创新工作、完成业务的能力水平。全面发挥司法所在构建和谐、秀美、富裕赣州中的独特优势和突出作用。

4、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各地应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强化对司法所建设的督促和帮扶。省司法厅拟在全省开展一次司法所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通过专题调研的形式,加强督促指导,摸清现实状况,找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5、开展“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省司法厅拟在全省开展“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规范创建标准,强化督促考核,培育先进典型,全面推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的规范化。

6、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基层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做法,基层重要活动、亮点工作、重大事项等,采取多种形式途径上报,扩大声势,提高影响,推动各地交流学习。

7、继续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对纳入“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项目资金到位后,确保尽快开工并建设到位。同时,加大对纳入“十一五”期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未建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检查督导。

8、完善基层工作统计平台,规范基层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增强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致力新作为,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上下功夫

今年,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政治业务素养,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

1、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加大查处办度,对违规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养奸,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的年度检查、集中培训和统计报表制度。

2、强化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力度。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乡镇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创业增收、农业增效的服务效果。主动跟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全方位地提供法律服务。

3、抓好年检注册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年度检查注册工作,并将年检注册情况在省厅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抓好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集中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完成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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