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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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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以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保民生促公平为主题,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为重点,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一、坚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方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优势。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在预防、处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真正为实现定分止争提供法律服务。认真总结和完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新途径,拓展和延伸人民调解职能。

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作用。推动基层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依法维权;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群众有矛盾找调解、有纠纷重和解的意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基层司法所成为政府了解民意、关心民情、服务民生的窗口与纽带。

结合职能探索服务大局的新举措。主动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服务大局中去思考、去部署、去推进,使司法行政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有位置、有作为。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法、有效的衔接配合机制,提高人民调解法律效力。

二、突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完善对接平台上下功夫

构建良好工作格局。密切与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完善安置帮教体系,强化安置措施,优化社会帮教环境,努力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效果。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协助监狱开发好刑释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为监狱提供刑释人员帮教安置的有关信息,提供人力的支持,推动软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升级,实现帮教安置工作的顺利衔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构建工作对接平台。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密切与监狱的协调配合,建立各县(市、区)司法局与赣州监狱“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对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十项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无缝对接,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真正使刑释人员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融入社会,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

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吸收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三、把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

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甩掉怕苦畏难、无所谓的思想,充分认识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迅速行动,创新举措,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更快的速度和效率投入到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去。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保质量赶进度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做到一所一策,有条件建的则建,没条件建的则买,先易后难,整体推进。前四批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五批在今年底前完成。

积极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分配到位。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争取把前几年没有按要求分配的,在今年的政法转移支付中补足,或在县(市、区)财政中安排解决,着力突破当前司法所建设的资金瓶颈。

在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和机构职级等问题上多想办法。司法所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而现在司法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人员太少,有的甚至是有机构没有人,或者是有编制没有人,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通过公务员招录方式解决,或者通过协调在县乡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

四、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监管职能,在加强行业监管上下功夫

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依法监管,强化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认真实施修改后的《律师法》,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的查处力度,以体现监管权威,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公证、司法鉴定工作,也应该把监管放在首位。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年度检查,通过经常性的、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切实减少功利性,增强公正性,纯洁队伍,树立形象。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宽服务领域,增加业务收入;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简化办事程序,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实现优质服务。

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一是依托“矛调中心”,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紧紧依靠县乡“矛调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把工作重心继续下移、延伸,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一直延伸到村小组,把村组一级调委会的牌子挂起来,章子用起来,工作运转起来。探索人民调解向社会其他各领域延伸的方法,让人民调解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注重从基层选拔热心于调解工作、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注重发挥法律专家、退休老干部、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的作用。举办好市、县、乡三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调解本领。三是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上争取新突破。多宣传调解工作的成效,多宣传调解工作的典型,做到不厌其烦、认真争取经费的落实。

五、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上下功夫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以通俗化、大众化、趣味化的宣传方式,把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应该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等等,毫无保留地交给群众,特别是要让群众知道法律援助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司法局的工作职责。

健全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确保实现援助网络的“双百”目标。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100%,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到100%。确保实现援助范围的“双覆盖”目标。使法律援助对象范围覆盖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困难群体和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覆盖到农民、农民工以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确保实现“应援尽援”目标。确保2009年办案数有较大幅度增长,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借力发展,努力形成社会合力。努力整合工作资源,动员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六、大力加强普法和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在强素质树形象上下功夫

着力打造普法教育新作为。更新理念,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弘扬法治精神转变,从培养法律意识向孕育法治文化转变,从单纯普法教育向全方位依法治理转变,从普法办一家唱独角戏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让普法教育融入现实生活。引导舆论,切实加大“四个力度”。即加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知识产权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普法教育引领创新、支撑创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独特作用。探索创新,着力开展“四个创建”。即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扎实开展“民主法治城市(县区)”创建,适时启动“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宣传。转变过去不重宣传的旧思想,牢固树立“边做边唱”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把信息工作、新闻报道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宣传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帮教安置等工作职能及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深入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努力,掀起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热潮,实现在群众心目中有形象,在领导心目中有地位,在社会进步中有作为的效果。

着力推进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扎实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的“机关效能年”活动,巩固发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狠抓落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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