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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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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各类医药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良好医保服务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以及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326)等文件要求开展赣州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保定点申请评估材料受理时间2024410日至2024418日。

二、医药机构可根据本通告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如实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逾期不纳入本次评估。

三、医药机构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佐证材料供评估专家查阅核实,不接受事后补充。

    特此通告。

附件:1. 2024年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注意事项

2.县(市、区)医保定点评估受理电话及地址

   3.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4.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5.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估表

   6.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表

   7.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申请汇总表

   8. 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申请汇总表

   9.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48

附件:关于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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