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赣州市2023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要求,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于11月7日至10日组织专家对我市申报医疗保障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
电 话:0797-8083779
邮 箱:ghsjk20190124@163.com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1512室
附件:1. 赣州市2023年第二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结果公示表
2. 赣州市2023年第二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结果公示表
公示附件:2023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结果的公示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