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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赣州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合格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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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发〔2021〕15号)、《赣州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公开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专家全市申报双通道谈判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综合遴选。现将遴选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318日至202232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24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电话向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定点管理科反映。

电话:0797-8083779

邮箱:ghsjk20190124@163.com

附件:1.2022年赣州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遴选

合格名单

2.2022年赣州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遴选

合格名单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318

双通道公示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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