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发〔2021〕3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智赣119”规模化应用
推广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智赣119”规模化应用推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30日
赣州市“智赣119”规模化应用推广方案
为加快推进火灾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推动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助力平安赣州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赣119”应用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专字〔20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推广)工作原则,按照“政府+市场”的运维模式,推动市县两级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实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平台建设运维
1.建成市县两级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按照“立项统筹、分级保障”原则,由市县两级政府出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依法依规确定“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维的承担主体单位,建成“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运维中心。县级运维中心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运维中心配备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运维值守,保障平台火灾预警、运行畅通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2.接入省“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依托有线、无线、移动互联网、NB-IoT(窄带物联网)等现代通信方式,将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安全用电监控系统、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系统、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城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单位日常消防巡查管理系统、移动执法手机APP系统集成一网运行,接入省“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在线监测、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功能,并适时进行优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将“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融入市、县级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实现与实战指挥平台、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平台、天网工程平台等数据资源共享互通,市县两级基本形成“分级预警、覆盖全面、互联互通、集约高效”的“智赣119”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明晰运营管理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各方职责,明确政府、市场平台以及用户的权责义务,规范监测服务行为。市县两级运维中心对汇总接入的各类平台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在线监测,督促市场平台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消除隐患;市场平台负责对异常信息核实处理和报警信号的核实推送,对终端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终端设备故障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市场平台承担;广大用户要常态巡查检查,确保设备完整好用,遇到误报、不报、拆除、电量不足等情况要及时向市场平台报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重点场所及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21年12月底前,推动10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并完成智能视频监控改造。推动100%未设火灾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住宿用房、厨房等重点部位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九小”场所。重点推动在棚户区、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沿街店面、“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以及各类住宿合用场所普及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在线监测累积数不低于15万个的目标任务,并逐年按照60%的累积数量新增,三年内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城乡居民住宅。大力推动在群租房、老旧小区、学生(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广大城乡居民住宅户内普及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重点行业系统。推动卫健、教育、民政、文旅、住建、司法及石化、电力、邮政、银行、物流、烟草等行业系统率先建立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将监测数据接入“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健、教育、民政、文旅、住建、司法、石化、电力、邮政、银行、物流、烟草等重点行业〕
5.重点产业。推动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家具、制衣企业接入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并完成智能视频监控改造。未设火灾自动消防设施的家具、制衣企业在喷漆房、车间等重点工艺场所和住宿用房、厨房等部位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
(三)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1.积极推行“政府+市场”运维模式。按照“政府主导推动、激发市场活力、健全法治保障、鼓励安全消费”的工作原则,鼓励在“智慧城市”整体规划框架下,由政府主导建设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消防安全意识。探索激励机制建设,市县两级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和个人等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市场化收益,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购买安全服务,积极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监测等消费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可持续激励市场活力的运行机制。坚持发挥消防物联网企业和消防维保、安全监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市场主体作用。要注重发挥保险的市场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国有电信运营商、骨干物联网企业自有产业基金和国有保险机构提供双向保险产品参与共建,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活力。鼓励运营商与消防物联网企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定出台支持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建设消防物联网,购买消防安全监测、消防专业技术服务的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强化源头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先行先试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物联网系统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范畴。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中,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智赣119”建设是数字赣州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发挥“智赣119”建设政府主导作用,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亲自协调落实、亲自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力亲为、跟踪问效。要全力压实乡镇街道属地推广安装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确保各地“智赣119”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发改部门要制定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运维、安全监测服务等有偿经营性服务指导意见。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推广智慧安全用电监控系统、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物联网终端设备安装,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后,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将相关数据接入“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建共享。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智赣119”建设资金,将“智赣119”建设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确保本级“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运维中心持续长久运行。各行业部门要明确本系统“智赣119”建设内容,细化责任分工。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将“智赣119”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推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压茬推进,取得实效。要将“智赣119”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列入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强化检查考核。市政府将定期协调调度、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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