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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动态丨南康分局“三确保”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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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分局“三确保”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


“感谢政府的帮助,不然的话我老婆的病根本治不起”这是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罗洞村村民罗某某对入户走访的医保及乡镇工作人员的对话。该农户的妻子2023年身患癌症,住院治疗费用达11.6余万元,列入监测对象后,经医保报账,个人自费1.3余万元,报销比例89%。如果没报销,对只有2人全劳力支撑8人的大家庭来说,情况不可想象。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底线,南康分局持续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政策和认真落实有效衔接医疗保障政策,强化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防范处置,构筑脱贫群众医疗保障“防护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确保因病致贫返贫监测对象医保应保尽保。南康分局严格落实医保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强化与属地民政、乡村振兴、财政、税务等部门工作协同,加强医保参保状态动态监测和核查比对,着力解决该类对象的漏保、断保等问题,确保应保尽保。


确保因病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住院费用及时报销。常态化查看该类人员住院治疗是否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待遇。通过医保协议要求在遵循临床路径前提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努力降低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确保患病对象纳入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南康分局严格落实大额医疗费用监测长效机制,每月将个人当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公布的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参保对象信息推送至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进行风险监测和研判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同时将纳入监测对象人员信息及时反馈至医保部门进行动态标注,确保该类人员基本医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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