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2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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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高水平综合改革试点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大胆探索、久久为功,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深化体教融合育人,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建强青训体系龙头,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赣州足球青训模式。
(二)主要目标。构建完善“政府主导、体教主抓、学校主体、青少年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保障机制健全”的青少年足球发展体系,打造区域选材、培养和输送中心,为全国足球事业振兴发展贡献赣州力量。
1.全市足球进校园实现全覆盖。持续加强青少年足球普及,深化体教融合,推广普及“四个落实、三不脱离”校园足球发展模式,实现足球进校园全覆盖、稳步扩大足球人口、学生体质状况明显提升的目标。
2.青少年U系列梯队全面组建。遴选不同年龄段优秀足球苗子队员,全面组建各自的班级、校级、县级和市级青少年足球梯队,实现青少年U系列足球梯队组建率100%。
3.后备人才成长通道全面打通。完善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政策,加大科学选材力度,依托当地最优质办学教学资源,组建青少年U系列足球梯队精英班,构建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研究出台更高质量的教育升学政策。
4.足球场地基础设施得到加强。2024年底前,市级足球青训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底,全市各中小学校建有至少一片规模适当的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全市足球场地数量达到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1.2块以上的标准。到2027年底,县级足球青训基地(中心)全面建成。
5.足球梯队青训水平明显提升。通过研究破除退役运动员到学校任教等政策限制,加大退役运动员引进力度,配齐配强校园足球师资,招聘高水平教练员保障团队,有效提升全市足球梯队青训水平。
6.足球竞赛体系构建更加完善。遵循“多办赛、多参赛、多交流”原则,打造“1小时”青少年足球赛事圈,构建县级、区域、市级“三级”涵盖各年龄段的足球竞赛体系,推动青少年足球赛事一体化设计,全面打通与中青赛等全国赛事的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校园足球普及推广
1.做好体育课程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抓好体育课教学计划制定和执行,严格落实小学阶段每天1课时,初中阶段每周至少3课时,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每周至少2课时体育课的基本要求。
2.开足开齐足球课时。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全面落实以足球项目为主的“1+3+N”的校园体教融合发展模式,保证小学阶段每周开设不少于2个课时,初中、高中阶段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的足球体育课,将足球基本技能纳入学生体育测试内容;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足球课程延伸教学,让更多的青少年热爱足球、参与足球、享受足球。
3.畅通校园足球人才成长通道。市本级依托赣州中学优质办学教学资源,妥善解决学训矛盾,研究制定优秀青少年球员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落实《赣州市青少年足球精英梯队优秀苗子队员就读和升学实施办法(试行)》,允许小学、初中升学时随校队分别在县域内、市内成建制流动,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顾虑担忧,破解青少年足球“12岁后”退役现象。
4.扩大校园足球特长生招生规模。依托市属、驻市高校,成立至少一所足球学院,稳步扩大招生指标,大力培养足球专业人才。探索建立“3+3”中职学校直升高职高专或“3+4”直升普通本科的贯通培养机制,稳步扩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专业足球项目招生规模,探索产学研协同模式,推动足球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现足球人才常态化、订单式培养。
(二)加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
5.设计好校园足球赛事。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小学—初中—高中”、“班级—年级—校内—校际”等足球联赛,建立四点半后及周末竞赛机制,依据学生年龄层次分别开展5人制、7—8人制、11人制等足球趣味赛事和竞赛活动,推动每周末举行一至两轮联赛,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各年龄段球队主客场赛事,逐步形成本校、本年级的足球特色品牌赛事。
6.选拔优秀苗子队员。各县(市、区)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普及推广和校内竞赛的基础上,由足球专业教练员,按照品行正、学习好、有潜力的原则,遴选不同年龄段的足球爱好者和有足球潜力天赋的学生成为足球苗子队员作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并有计划的集中加以重点训练。
7.组建县级和校级梯队。各县(市、区)要分步组建青少年县级U系列男子、女子梯队和各中小学校各自的班队以及不同年龄段的校级梯队,并制定专门计划、指定专业教练、安排专门时间,突出基础训练、体能训练和技战术训练,每周集中训练不少于3次。鼓励全市中小学校与青训中心合作共建,培育一批高水平学校足球运动队。
8.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既踢好球又注重加强青少年球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质培养”要求,加强青少年运动员思想品德教育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团结拼搏的精神,树立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理念。
(三)完善和加强场地设施建设
9.加快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各县(市、区)要加大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和修缮的力度,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必要的校园足球普及、青训硬件条件。到2025年底,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须建设至少一片规模适当的标准或非标准足球场,并全面落实足球场地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
10.完善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将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积极争取试点地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建设和完善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扩大本地足球场地设施数量。到2025年,力争达到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1.2块以上的标准。
11.加强市、县两级青训中心建设。加快建设赣州(国家)足球青训基地,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满足市级梯队日常训练和组织市级以上足球赛事活动的条件,各县(市、区)积极建设县级足球青训基地(中心)。2027年底前,县级足球青训中心全面建成,全面形成市、县两级足球青训竞赛体系发展格局。
(四)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
12.组建市级足球梯队精英班。成立市本级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选材小组,建立科学、客观、公正选材体系,在全市和市外范围广泛选材,全面提高选材质量。对优秀足球苗子队员采取建档入库方式管理,加强对优秀运动员的科学追踪、阶段评估和服务保障。依照《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大纲》,制订我市《青少年训练大纲》。组建U12—U17市级足球梯队精英班,采取“三集中”体校模式,逐步完善市级足球精英梯队建设和青训工作。
13.完善科研和康复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足球青训体系建设管理,完善青训梯队医疗、体能、康复等训练保障,进一步做好青训过程中数据、视频分析和科研等技术性保障工作,为足球青训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构建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
14.构建县级竞赛体系。各县(市、区)要大力举办县级赛事,加速提高实战化足球竞技实力。重点打造本县U 系列足球赛事品牌,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赛在内的“班级、年级、校级、校际、县级和县际”等六级县级赛事体系,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积极倡导行业、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并参与各类足球赛事。
15.构建片区(基地)竞赛体系。发挥当地足球青训基地优势带动作用,按照区域性和片区制的原则,县级足球青训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区域性赛事和青少年足球夏、冬令营活动等赛事活动,形成“周周有比赛、月月有大赛、季度有联赛、年度有决赛”的青少年赛事格局。
16.构建市级(中心)竞赛体系。增加竞赛种类,扩大竞赛规模,常态化举办市级青少年足球精英赛、锦标赛和联赛等足球赛事,做好与中青赛等全国赛事衔接,打造“青”字号品牌赛事。积极组织市级青训中心球队参加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全国“体校杯”足球比赛等高水平赛事活动;定期组织“融湾杯”“客家杯”等青少年足球邀请赛,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练”,不断提升全市青少年足球梯队竞技水平。
(六)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
17.配齐配强足球老师。各县(市、区)要将足球教师招聘纳入年度计划,研究破除退役运动员到学校任教等政策限制,加大退役运动员引进力度。配齐足球传统特色学校专兼职足球教师或教练员,生师比不高于300:1,至少有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的教练员。到2025年底,按照“大批量、分批次、逐个轮训”原则,对各中小学校所有足球老师轮训一遍。
18.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加大教练员队伍培养力度。市级青训中心要聘请专职足球青训总监和专业青训足球教练员等技术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全市足球青训、市级青少年足球精英梯队选材、青训和竞赛管理工作,鼓励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担任青训教练员。争取西部足球师资培养基地和西部足球师资实训基地落户赣州,对全市足球教练进行系统化分批次培训。到2025年,全市E级以上足球教练员新增320人以上,累计达2600人以上。
19.高标准配强足球专业技术团队。市级青训中心应选配亚足联A级(或经认证相当于亚足联A级)或以上证书、具备国际视野的青训总监。市级男、女足各级精英梯队主教练持有亚足联B级(或经认证相当于亚足联B级)或以上证书。县级青训中心各梯队主教练至少持有亚足联C级(或经认证相当于亚足联C级)或以上证书。市、县级青训中心同时需配备高水平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文化课师资。
20.提升裁判队伍技术水平。加大全市足球裁判培训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提升全市足球裁判队伍规模和水平。积极与中国足球协会对接,依托省、市足球协会做好全市足球裁判员队伍培训工作。到2025年,全市国家三级以上裁判员新增140人以上,累计达1500人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见附件),定期研究、强化统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对应的足球工作专班。
(二)狠抓任务落实。对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和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科学调度、有序推进,及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节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强化经费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渠道多元的青少年足球投入机制。市本级每年安排配套资金用于足球青训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要做好试点工作经费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师资培训、场地建设、竞赛活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足球常识,弘扬足球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青少年足球行风建设,提升足球青训工作群众知晓率,让足球成为全市广泛关注、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提高。
附件:赣州市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
附件
赣州市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
建设试点工作专班
按照国务院足球工作专班部署和试点要求,决定成立赣州市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
召 集 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召集人:市委副书记
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试点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政策制定、基础设施、校园足球、青训体系等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足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推动试点工作;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中国足协、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省足协,统筹推进体教融合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足球青训中心建设;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牵头开展督查考核、定期检查督导任务落实情况。配强和完善基层足球工作专业力量。加强媒体宣传工作。
2.政策制定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赣州市青少年足球精英梯队优秀苗子队员就读和升学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从小学到高中“一条龙”、整建制升学保障体系,研究出台更有含金量的教育升学政策;制订新型足球学校的办学标准;研究出台支持具备条件的校园足球场地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足球场地开放专项政策;出台支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覆盖整个学期校内、校际联赛的政策措施等。研究出台加强对各年龄段足球运动员赛风赛纪监管措施,制定退役运动员到试点地区学校任教相关办法,完善教练员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3.基础设施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
建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足球青训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盘活场地设施存量,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利用,为青训工作提供场地设施等硬件基础性保障。
4.校园足球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高水平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加大足球进校园普及力度,落实足球课时,实现足球进校园全覆盖;开展全市中小学校专(兼)职足球老师培训,加强校园足球老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组建校园足球梯队,建立校园足球赛事体系,做好校园足球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校内校际县级校园联赛。
5.青训体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市青少年足球训练竞赛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落实《赣州市足球青训大纲》;构建赣州市体教融合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建设和高水平教练员保障团队,抓好全市足球教练员等级培训工作;制定教练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保障机制;抓好全市青少年U12—U17足球梯队选拔、青训、竞赛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足球青训工作;选拔和组建市级U12—U17青少年足球梯队精英班,制定青少年足球训练考核评估机制;持续开展青少年足球邀请赛、锦标赛、精英赛和联赛等赛事活动;量身打造市青少年足球U系列比赛,衔接中青赛、省锦标赛、省足协杯等赛事活动。组队参加全国、全省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加强足球青训竞赛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