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发〔2024〕12号
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3年—2024年赣州市金融业支持地方
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2024年赣州市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2024年赣州市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
发展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发展支持政策,更好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充分调动金融行业支持和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金融机构(组织):市属(驻市)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智库;
(二)金融监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二、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单项得分按权重加总后得出分数,并设立加减分项。
(一)银行机构考核标准
1.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含农商行、村镇银行)等3类银行,按存贷款总量(权重50%)和结构性指标(权重50%)进行综合排位,对国有大型银行前3位、股份制银行前1位、城商行(含农商行、村镇银行)前2位分别给予综合奖,共奖励6家银行机构。同时,设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支持重点项目、支持产业集群、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化解等5个单项奖。
2.对政策性银行进行单独奖励。农发行赣州市分行当年贷款投放量占本系统全省前3位给予奖励,否则不予奖励;国开行江西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在赣州辖内当年贷款增量列本系统全省第1名的给予奖励,否则不予奖励。
(二)保险机构考核标准
财险机构、寿险机构等2类保险机构,按总量指标(权重70%)和保险改革创新(权重30%)进行综合排位,每类前3位分别给予综合奖,共奖励6家保险机构。
(三)证券机构考核标准
证券机构按推动上市(权重40%)、直接融资(权重20%)、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化解(权重20%)、资本招商等资本市场服务(权重20%)进行综合排位,对全市排名前2位的分别给予奖励。
(四)地方金融组织考核标准
地方金融组织按类型排名,对每类(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机构按服务实体经济等内容进行分行业排位,每行业排名前1位或者前2位的分别给予奖励。地方金融组织当年收到监管部门处罚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取消评选资格。
(五)金融智库考核标准
按照组织与制度建设(权重10%)、金融人才引进与培育(权重30%)、金融动态与课题研究(权重10%)、成果转化与产出(权重50%)进行综合排位,对全市排名第1位的给予奖励。
(六)金融监管部门考核标准
根据完成金融指标以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普惠金融改革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数据来源
考核数据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由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和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等负责采集、核对。各相关机构提供的数据要及时、真实、完整,若金融机构(组织)在考核中提供虚假数据、信息,将取消参与考核资格。
(一)市政府办公室。提供全市企业股改、上市、直接融资情况,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省财政厅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布的名单内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开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金融智库工作情况。
(二)市财政局。提供纳入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报表的金融企业工作情况。
(三)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提供全市银行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量、增速,工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涉农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贷款、民营贷款,各银行机构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化解情况。
(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提供全市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增速;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速、赔付情况。
(五)金融机构(组织)。提供除上述考核数据之外的其他数据,并由考核组现场复核。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评定。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等单位组成的考核组。每年对上一年度金融机构(组织)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其中,对银行、保险机构的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组织实施,确定考核名次;对证券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智库的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确定考核名次。考核结果经考核组核准后确定。
(二)资金分配。政府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激励金融机构(组织)支持地方发展。
1.银行机构奖励资金300万元。按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含农商行、村镇银行)等3类银行进行综合排名,综合奖第1名给予40万元奖励、第2—3名给予30万元奖励;政策性银行完成目标任务的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单项奖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2.保险机构奖励资金46万元。按财险机构、寿险机构等2类保险机构进行综合排名,每类前3位分别予以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3.证券机构奖励资金18万元。综合排名前2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
4.地方金融组织奖励资金31万元。融资担保行业排名前2位,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奖励,小额贷款行业排名第1位给予5万元奖励,地方资产管理行业排名第1位给予6万元奖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排名第1位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5.金融智库奖励资金5万元。综合排名第1位的,给予5万元奖励;
6.金融监管部门奖励资金100万元。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30万元—40万元奖励。
(三)奖励实施。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具体实施。金融机构(组织)主要用于补贴收入或资本金收入、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也可将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突出贡献工作人员(个人奖励资金不高于其当年缴纳的个税金额),奖励资金由受奖单位自行分配。金融监管部门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受奖单位的办公经费、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受奖单位(个人)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将奖励方案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放到位。
(四)结果运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联合行文通报考核结果,同时抄送金融机构(组织)的上级单位。在财政性资金存放、预算单位账户资金存放等选择银行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适用于对金融业2023年、2024年两个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工作。
附件:1-1.银行机构考核表
1-2.保险机构考核表
1-3.证券机构考核表
1-4.地方金融组织考核表
1-5.赣州金融智库院所考核表
2.金融机构(组织)考核对象名单
附件1-1
银行机构考核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占比 |
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1 |
总量指标 (50分) |
贷款情况 |
30 |
贷款当年增量(12分)、增速(15分)和本系统全省份额(3分)考核相结合。增量和增速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基准分60%(即贷款增量最低机构得60%,下同)。本系统全省份额按照非此即彼法计分,即银行机构当年在赣州的贷款增量占本系统全省前3名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2 |
存款情况 |
20 |
存款当年增量(8分)、增速(10分)和本系统全省份额(2分)考核相结合。增量和增速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本系统全省份额按照非此即彼法计分,即银行机构当年在赣州的存款增量占本系统全省前3名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3 |
结构性指标 (50分) |
工业贷款 |
8 |
工业贷款当年增量(3.2分)和增速(4.8分)相结合,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4 |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
8 |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当年增量(3.2分)和增速(4.8分)相结合,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
5 |
涉农贷款 |
8 |
涉农贷款当年增量(3.2分)和增速(4.8分)相结合,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
6 |
科技型企业贷款 |
8 |
支持工信及科技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内企业,全年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量,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
7 |
小微企业贷款 |
6 |
小微企业贷款当年增量(2.4分)和增速(3.6分)相结合,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
8 |
民营贷款 |
6 |
民营企业贷款当年增量(2.4分)和增速(3.6分)相结合,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
9 |
盘活存量资产 |
6 |
各银行机构当年年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与上年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占比,按照前沿距离法计分。 |
|
合计 |
100 |
|
||
10 |
单项考核 |
普惠金融 |
100 |
直接采用2023、2024年度全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结果。 |
11 |
绿色金融 |
100 |
绿色贷款增量(50分)和增速(50分)相结合,按排名得分。(第1名得100%,第二名得96%,第三名得92%,以此类推,下同)。 |
|
12 |
支持重点项目 |
100 |
新增“八大行动”重点在建项目贷款,按排名得分。 |
|
13 |
支持产业集群 |
100 |
新增制造业“7510”产业集群项目贷款,按排名得分。 |
|
14 |
支持政府融资平台 债务化解 |
100 |
通过置换、续贷、展期、降低成本等形式,帮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平稳接续存量贷款,降低融资成本,防控债务风险。其中,置换债务按余额占全市银行机构置换债务余额的比重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续贷债务按余额占全市银行机构续贷债务余额的比重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展期债务按余额占全市银行机构展期债务余额的比重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降低成本按“债务余额*年限*降低成本利率”的节约成本总额计算排名计分,最高不超过40分。 |
|
15 |
加(减)分 |
对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舆情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
注:1.前沿距离法计分公式:得分=(评估指标数据—评估指标最差值)/(评估指标最优值—评估指标最差值)×浮动分+基准分。
2.同时考核增量和增速的指标,当增量≤0.5亿元,增速≥100%时,增速取最小值100%。
附件1-2
保险机构考核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1 |
总量指标 (70分) |
保费收入 |
30 |
达到上年保费总额的,得18分,人身险公司每增加(减少)2000万元加(减)1.5分,最高加(减)12分;财产险公司每增加(减少)1000万元加(减)1.5分,最高加(减)12分。 |
2 |
保费增速 |
20 |
增速达到全市保费收入平均增速的,得12分,每高于(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减)8分。 |
|
3 |
市场份额 |
20 |
保费收入市场份额(15分)及在本系统全省份额(5分)。当年保费收入市场份额按前沿距离法计分;在本系统全省份额达前3位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4 |
保险改革创新 (30分) |
普惠金融改革 |
10 |
采用2023、2024年度全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结果,按排名得分(第1名得100%,第2名得96%,第三名得92%,以此类推,下同)。 |
5 |
绿色保险 |
8 |
创新绿色保险产品落地承保,每个产品0.8分,最高4分。绿色保险保费:农险保费每增加500万或其他绿色保险保费每增加100万,加0.8分,最高4分。 |
|
6 |
保险改革创新 (30分) |
服务民生 |
8 |
1.针对特殊群体,包括老年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等创新人身险、养老险等专属产品,并于当年落地承保,每个产品加0.8分,最高4分。 2.“赣州惠民保”推广情况。承保机构按任务完成率计分,主承保公司基数为4分,其他共保体基数为3分,最高4分。未参与承保的机构此项不得分。 |
7 |
其他创新产品及服务 |
4 |
创新推广“农保贷”“电梯综合保险”等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申报,考核组评定,每个项目0.8分,最高4分。 |
|
8 |
加(减)分 |
1.对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舆情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2.对财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未达到50%的在总分中扣3分,赔付率在50%(含)-65%的扣2分,赔付率在65%(含)-75%的扣1分,赔付率在75%(含)以上的不扣分。 |
注:1.前沿距离法计分公式:得分=(评估指标数据-评估指标最差值)/(评估指标最优值-评估指标最差值)×浮动分+基准分。
2.简单赔付率=当年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实际赔付金额/当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附件1-3
证券机构考核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1 |
推动上市 |
股份制改造 |
40 |
签约并帮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每家得8分,累计不超过24分。 |
2 |
提交辅导 备案 |
签约并帮助企业向江西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并获得受理的,每家得10分。 |
||
3 |
提交上市 材料 |
签约并帮助企业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受理的,每家得20分。 |
||
4 |
上市挂牌 |
签约并帮助企业成功新三板挂牌的,得30分,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的,每家得40分。 |
||
5 |
区域股权 市场 |
签约并帮助企业在江西股交中心挂牌的,每家得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
||
6 |
直接融资 |
股权融资 |
20 |
签约并帮助企业当年实现股权融资额0.2亿元-0.5亿元的,得5分;0.5亿元-1亿元(含1亿元)的,得10分;1亿元-3亿元(含3亿元)的,得15分;3亿元以上的,得20分。 |
7 |
债券发行 |
签约并帮助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的,每成功发行一支,得5分。所发行债券为我市首次发行的,加2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
8 |
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化解 |
指导开展 产业化转型 |
20 |
指导我市融资平台开展产业化转型,1家得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9 |
资本招商等资本市场服务 |
专业培训 |
20 |
开展资本招商,引进基金落地、上市公司项目落地的,视项目情况打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主动共享、协助推动上市、融资、资本招商等资本市场相关工作的,视工作开展情况打分,最高不超过8分;此两项累计不超过15分。 |
10 |
企业培育 |
签约企业纳入市级上市后备库的,每家得2分;纳入省级后备库的,每家得3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
11 |
产业研究 |
配合市、县政府开展产业研究、资本市场培训等资本市场配套服务等工作进行打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
12 |
信息共享 |
帮助或联合市金融办及各地金融服务中心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或走访的,每次培训、走访得3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
13 |
加(减)分项 |
证券营业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处罚的,一票否决;拒不配合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推动资本市场工作的,一次扣20分。 |
附件1-4
地方金融组织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对象 |
考核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名单内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
服务实体 |
30 |
当年融资性担保在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超过4倍的,得20分;每增0.1倍加0.2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2 |
资产质量 |
25 |
1.当年担保代偿率低于3%得15分,每提高0.1个百分点扣1分。 2.拨备覆盖率10分,拨备覆盖率高于监管要求得10分,低于监管要求得0分。 |
|
3 |
支农支小 |
25 |
1.当年新增小微和“三农”融资担保(再担保)户数比重达到80%,得5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当年新增小微和“三农”借款类融资担保(再担保)余额占比达到80%的,得5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3.当年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借款类融资担保(再担保)余额占比达到50%的,得1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
|
4 |
降费让利 |
20 |
1.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0.8%的,得10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2.获财政部、工信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的得5分,未获得的不得分。 |
|
5 |
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省地方金融局分类监管评级在AA及以上等次) |
年资金周转率 |
30 |
(当年累计发放贷款/注册资本)达到100%,得20分;每增10%加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6 |
贷款投向 |
40 |
1.当年累计向纯农贷款与单户100万以下的小额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高于50%的,得25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当年新增业务投放在市内比例超50%的,得5分,每增加或减少1%对应增加或减少0.1分,累计加减不超过5分。 |
|
7 |
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省地方金融局分类监管评级在AA及以上等次) |
小额分散 |
30 |
1.当年平均每笔贷款发放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不超过于2.5%,得10分;每降0.1个百分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不超过5%,得10分;每降0.5个百分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
8 |
成立满1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 公司 |
业务投放增长率 |
40 |
当年业务投放量同比(2022年度)增速第一名得满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2分。 |
9 |
纳税增长率 |
30 |
缴纳税款同比去年增幅,第一名得满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2分;未实现增幅的仅得5分。 |
|
10 |
支持本地业务占比 |
30 |
以当年业务投放为基准,投放客户为赣州辖区占比,第一名得满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2分。 |
|
11 |
持有相关主管部门从事批量业务批复(备案)的地方资产管理 公司 |
业务投放 增长率 |
40 |
业务投放当年业务投放量同比(2022年度)增速第一名得满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2分。 |
12 |
纳税增长率 |
30 |
缴纳税款同比去年增幅,第一名得满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2分;未实现增幅的仅得5分。 |
|
13 |
当年本地业务占比 |
30 |
当年化解赣州辖区不良资产余额(需符合出售方、资产所在地、债务人一方为赣州辖区,以收入价或投资款计算),第一名得满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2分。 |
|
14 |
加(减)分项 |
1.对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多次数据错报漏报迟报的,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录或其他行政部门认定严重违法违规的、出现违规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对纳入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报表的金融企业,多次报表数据错报迟报的,拒不配合相关工作,以及被省财政厅多次通报报表错误的,实行一票否决。 |
附件1-5
赣州金融智库院所考核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1 |
组织与制度建设 (10分) |
治理结构 |
5 |
设有金融智库专家库1分,每召开金融专家碰头会一次1分,建立人财物制度或机制2分。 |
2 |
智库团队 |
5 |
专职研究人员3人以上的(1分),5人以上(2分),10人以上(3分)。 专职研究人员D类人才者1人加3分,C类以上人才者1人加4分,满分5分。 |
|
3 |
金融人才引进与培育 (30分) |
人才引进 |
8 |
刚性引进D类金融人才1人2分、C类以上金融人才1人5分,柔性引进C类以上金融人才1人2分。 |
4 |
人才招聘 |
6 |
组织金融人才招聘会或其他招聘活动1次3分。 |
|
5 |
人才培训 |
8 |
编制年度培训课程、课件(2分),开展50人次以上线下培训1次1分,100人以上线下培训1次1.5分。 |
|
6 |
金融大讲坛 |
8 |
举办大型金融论坛或讲座、沙龙、下午茶,每场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3分,其他小型2分。 |
|
7 |
金融动态与课题研究 (10分) |
金融政策咨政 |
5 |
深度解读最新经济金融政策动态、热点,每篇1分,提供经济金融政策及相关对策,每篇1分。 |
8 |
金融课题研究 |
5 |
围绕金融服务“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卡脖子问题及金融服务制造业、金融发展和监管等研究,每项1分。 |
|
9 |
成果转化与产出 (50分) |
实例调查分析 |
15 |
为企业、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在实践工作中碰到的金融服务、发展问题,提供1个解决方案或建议得3分,实际解决得5分。 |
10 |
社会效应、经济效应与认可 |
35 |
获得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认可(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1项分别计35分、25分、10分、5分)。 被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政策文件或规划等采纳、领导讲话采纳(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1项分别计35分、25分、10分、5分)。 在省级以上内参(新华社内参、求是内参、人民日报内参、光明内参等)发表内参(每篇计15分),在省级内参或参阅件、呈阅件发表内参者(每篇10分),编印刊物在国家级、省级出版物出版,分别得25分、15分)。 在主流媒体上刊登,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计15分、8分,3分,满分25分。 孵化实体项目,每个项目15分,满分25分。 课题研究转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每个产品与服务15分,满分25分。 为单位或企业提供金融科技成果应用、企业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孵化等应用类服务,每个产品与服务5分,满分10分。 |
|
11 |
加分项 |
10 |
获得市级及以上表扬、认可,每次2分,满分4分。 参加省级以上论坛、研讨等活动,每次2分,满分4分。 获得省级重点智库得5分。 受邀为市县集体学习、报告会,每次2分,满分4分。加分项封顶10分。 (注:按市最新人才分类标准认定,人才引进责任主体可为智库发起单位) |
附件2
金融机构(组织)考核对象名单
类别 |
类型 |
数量 |
考核对象名单 |
一、银行机构(28家) |
政策性银行 (工作组) |
3 |
农发行赣州分行、国开行赣州业务组、口行赣州业务组 |
国有大行 |
6 |
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赣州分行、建设银行赣州分行、交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 |
|
股份制银行 |
9 |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赣州分行、浦发银行赣州分行、民生银行赣州分行、中信银行赣州分行、光大银行赣州分行、华夏银行赣州分行、广发银行赣州分行、平安银行赣州分行 |
|
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 |
10 |
赣州银行、江西银行赣州分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北京银行赣州分行、上饶银行赣州分行、农商银行系统、兴国新华村镇银行、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瑞金光大村镇银行 |
|
二、保险机构 (40家) |
寿险公司 |
23 |
中国人寿赣州分公司、太保寿险赣州中支、平安人寿赣州中支、新华人寿赣州中支、泰康人寿赣州中支、太平人寿赣州中支、民生人寿赣州中支、合众人寿赣州中支、人保寿险赣州中支、阳光人寿赣州中支、富德生命人寿赣州中支、华泰人寿赣州中支、信泰人寿赣州中支、人保健康赣州中支、平安养老赣州中支、百年人寿赣州中支、大家人寿赣州中支、农银人寿赣州中支、建信人寿赣州中支、泰康养老赣州中支、英大人寿赣州中支、中英人寿赣州中支、工银安盛寿险公司 |
财险公司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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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机构(26家) |
证券机构 |
26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国盛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文清路证券营业部、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赣州红旗大道证券营业部、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赣州登峰大道营业部、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中创国际证券营业部、海通证券赣州红旗大道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赣州章江南大道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登峰大道证券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红旗大道证券营业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大道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红旗大道证券营业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兴国路证券营业部、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江路证券营业部、中邮证券赣州登峰大道证券营业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赣州大道证券营业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五指峰路证券营业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新赣州大道证券营业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赣州大道证券营业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并购基金园证券营业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新赣州大道证券营业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赣州长征大道证券营业部 |
四、地方金融组织(34家) |
名单内的政府性 融资担保公司 |
12 |
赣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赣州五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丰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余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犹县百世轩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崇义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龙南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南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瑞金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会昌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石城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小额贷款公司 |
12 |
赣州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赣州市宇商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恒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县润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远县通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赣州市彩通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瑞金市汇鑫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爱信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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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 |
4 |
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南康区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赣州工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龙南市建控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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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公司 |
5 |
赣州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赣州南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赣州融创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佐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赣州工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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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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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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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融智库 (4家) |
金融智库 |
4 |
赣州红色金融文化研究所、赣州金融研究院、赣州绿色金融研究院、江西普惠金融科技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