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建答字〔2021〕5号
〔A1〕
〔同意对外公开〕
李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燃气安全使用的关注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泄漏应急处理、燃气正确使用等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2021年初联合赣州深燃公司每天在赣州广播电视台四个频道及广播中滚动播出燃气安全知识短片,我局印制了1万份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手册在燃气安全进小区、进广场等系列活动中进行发放宣传,在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燃气安全常识或安全宣传视频,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的紧急通知》,联合赣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文件要求立即行动,联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充分利用宣传手册、电子屏幕、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广泛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发放了各类燃气安全宣传册14万余份,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用气意识,确保了人民群众用气安全。
二、关于加强燃气安装人员的专业培训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通过督促燃气经营者、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加强对安装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要求他们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并定期对安装人员专业技能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安装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关于压实物业监管责任
我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指导各县(市、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多形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燃气经营者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物业小区燃气用户隐患的安全检查与宣传力度,在上门安检服务中告知用户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提醒并帮助用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关于推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燃气用户安装泄漏报警器是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一道重要屏障。目前,我市所有工商业用户在通气前均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器,我局为居民用户的安全用气着想,大力鼓励倡导居民用户安装,并在即将出台的《赣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写入了相关条款鼓励广大燃气用户安装。同时,我局通过督促燃气企业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力度进行推广,加强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用户安全意识,让更多居民用户都能够选择安装。
感谢您对我市燃气行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参考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履职。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钟慧,1331707956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