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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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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写。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赣州卫生健康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一是发布疫情防控动态,坚持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新冠肺炎疫情提示314期,风险评估116期,疫情分析简报19期,及时科学提出了防控建议发布风险提示。二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在官网设立健康服务板块,从健康提示、妇幼保健、营养健康等方面持续向社会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在“赣州卫生健康”公众号设置健康科普专栏,每天坚持发布健康知识,2021年发布400条以上。三是认真回复建议提案,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承办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和六届一次会议提案37件,所有建议提案均严格按照交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提供答复意见,应主动公开内容已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收到8份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已及时研究沟通回复。其中3件予以公开,1件予以部分公开,1件属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属信访举办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先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了逐级把关、层层负责。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由保密办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卫生健康门户网站、赣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全年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赣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15条,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媒介作用。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网络问政平台等发布的社会关切问题,接受公众监督。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网络问政、征集调查等互动栏目,认真办理群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来信,充分发挥群众对委政务公开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2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够丰富,对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准确。二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较少,工作水平有待提升,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做好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落实我2022年重点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赣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梳理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将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教育信息。继续做好赣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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