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二)依法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负责中心城区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市本级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并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工商局查处的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及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九)依法办理相关广告登记;负责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十)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实施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推荐江西省著名商标;承担赣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一)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开展或组织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两个,包括: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本级及蓉江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36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事业编制45人;年末实有人数201人,其中在职人员12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194.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863.22万元,较2016年增加3102.31万元,增长407.71%;本年收入合计2331.01万元,较2016年减少600.49万元,下降20.48%,主要原因是:开发区局划转赣州经济开发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88.12万元,占36.94%;其他收入42.90万元,占0.6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6194.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363.87万元,较2016年增加88.04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支出增加、扶贫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830.36万元,较2016年增加2413.77万元,增长579.41%,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决算数。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882.11万元,占46.53%;项目支出481.77万元,占7.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6.49万元,决算数为21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1.65万元,决算数为17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3%,主要原因是:取消收费,专项经费因时间跨度大未全部使用完。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07万元,决算数为19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3%,主要原因是:取消收费,专项经费因时间跨度大未全部使用完。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52万元,决算数为12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主要原因是:取消收费,专项经费因时间跨度大未全部使用完。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25万元,决算数为9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8%,主要原因是:取消收费,专项经费因时间跨度大未全部使用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8.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10.32万元,较2016年减少554.22万元,下降31.41%,主要原因是:开发区局划转赣州经济开发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4.23万元,较2016年减少516.17万元,下降59.99%,主要原因是:开发区局划转赣州经济开发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62万元,较2016年减少505.89万元,下降79.11%,主要原因是:开发区局划转赣州经济开发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决算数为43.36万元,完成预算的43.36%,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6.03万元,下降45.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32.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6.47万元,下降38.78%。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不允许购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7.35万元,完成预算的86.7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5.2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下降。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120.27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会计科目调整,部分经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入2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97%。
组织对赣州市工商局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本级整体绩效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认定为“创建无传销城市达标城市”;二是营业执照办结时间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及时办结;三是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了查处,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项目效果很难量化表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合作,加强学习;二是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仍需继续改进、不断探索,争取使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做到更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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