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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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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示范区及 “六大攻坚战等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要求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为民服务、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科室(单位)选定了一名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编制、审核和发布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工作机制,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个到位

(二)健全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完善了《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制度》等,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完善培训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市住建系统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住建局及市局各科室(单位)共计 70余人参加了培训,确保信息公开人员懂政策、知方法。三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每月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政务网等平台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科室整改到位;对多次出现类似问题的,约谈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人。四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9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局政务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81条,其中本局动态191条、县区动态16条、本市政务59条,行业动态56条、质量安全79条、市场监管36条,新型城镇化41条、办事指南22条、信息公开216条、党建监察39条等。开设五型住建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等19个专题,并做到每月更新。报送规范性文件11个,开展政策解读6次,召开市级层面新闻发布会4次。

(三)抓好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精心组织,如期完成政府网站普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普查文件要求,对照“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指标体系”,对我局政务网站进行了逐项自查,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查: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内容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是否健全,发布的政务信息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三是网站各个板块的内容是否实用,提供的各项便民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日常管理职责是否明确、维护是否到位。

2.认真编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3.认真梳理,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局“三定方案”,完善更新了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情况;做好了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新型城镇化及 “三公”经费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公开,既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开设五型住建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等19个专题,并做到每月更新。

2.公开方式多样化。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81条,其中本局动态191条、县区动态16条、本市政务59条,行业动态56条、质量安全79条、市场监管36条,新型城镇化41条、办事指南22条、信息公开216条、党建监察39条等。

3.网站监管。明确下属单位信息中心为网站监管的主要负责单位,指定专人,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修补漏洞,并抓好第三方机构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无

 无

 无

规范性文件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减少45

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68949.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2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1

 0

 11

 1

 0

 0

 0

 1

 0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延迟、不规范、不完整现象尚存在;三是对信息员的指导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尽公”,尤其要落实好政务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禁公开涉密信息。

(二)提升信息工作能力。定期组织局系统信息员开展培训,提升信息工作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组建督查组,定期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对多次出现相同问题的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创新信息工作举措。加大政府信息宣传发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针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有效引导舆论、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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