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赣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网站gaj.gan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赣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规范有序。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发布主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工作积极性;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发布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安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二)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多元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在用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日、警媒座谈会等主题活动,强化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在法定期限内给予回复和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严格落实责任,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健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责任有效落实、各项目标圆满实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赣州市公安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抖音、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65条。其中,通过赣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76条(包含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239条),通过赣州公安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10条,通过赣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63条,通过赣州公安政务头条号公开信息4454条,通过赣州公安抖音公开信息1137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信息1325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人事信息5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政协委员提案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8条。
依托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网络问政”平台,共在线受理群众各类投诉、建议、咨询168件,对户籍迁移、身份证异地办理、居住证申领、出入境业务及交通法规政策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增强了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2020年,赣州市公安局先后举行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秋风”行动新闻发布会、警媒座谈会和警营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加深了警民鱼水情,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力架起了警民、警媒“连心桥”。
2020年,赣州市公安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9件,已全部办结。对部分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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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增2 |
507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34 |
|
行政强制 |
3 |
0 |
23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 |
增1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4 |
6359.43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赣州市公安局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赣州市公安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赣州市公安局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保密审查等相关程序规定,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部署、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扩宽公开途径,推进公开工作。以赣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及抖音等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日等形式,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公开能力。开展政务公开专题教育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强化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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