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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月子中心”广告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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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月子中心”广告监管,打击母婴护理行业经营中的违法广告行为,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月子中心”广告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以全市范围内为刚分娩出院的产妇和婴儿提供产后婴儿喂养、健康保健、形体恢复、心理健康等服务的月子中心(会所)、康复机构及其广告经营、制作、发布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母婴护理行业经营主体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广告,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检查“月子中心”(会所)、康复机构66家,出动检查人员182人次,检查广告139条次,发现违法广告7条次,责令改正6件,立案查处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月子中心”广告发布提醒】

·不得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不得存在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内容。

·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内容。

·不得存在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不得以新闻报道、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形式发布广告。

·不得含有涉导向、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法内容。

·不得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严肃政治议题等开展商业营销炒作。

·不得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不得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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